政府信息公开
(县发展改革局)
索引号
20220311-002430-710
发布机构
县发展改革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9-28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作者:镇康县发改局  浏览次数:151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03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能,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产业政策;提出来运用各种经济段和政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组织贯彻国家颁布的价格、收费政策和法规;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全县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内设办公室、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地区经济发展股、重点项目稽查股、物价股、社会发展股、农村经济发展股、体制法规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经贸流通及粮食管理股等11个股室。与2016年相比,机构设置没有变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份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525214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52146.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20411000元对比,减少15158853.40元,主要原因2017年无其他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2017年度支出合计5400839.99元。其中:基本支出4603689.62元,占总支出的85.24%;项目支出797150.37元,占总支出的14.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0676000元对比,减少15275160.01元,主要原因2017年无其他支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03689.62元。与上年4950000元对比,减少346310.3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支出减少以及粮油差价补贴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8%。(人均支出9349.9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721.6元,占基本支出的13.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发改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7150.37元。与上年14315000元对比,减少13517849.63元,主要原因2017年无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和粮油差价补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发改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52146.60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与上年8516000元对比,减3263853.40元,主要原因2017年无其他资金拨款。

发改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3689.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67%。与上年8516000对比,减3912310.38元,主要原因是无其他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支出3989968.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6137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发改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7000元,支出决算为58803元,完成预算的10.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136元,完成预算的7.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667元,完成预算的2.7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一部分在稳经费中列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75000元减少16197元,下降21.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136元,增长72.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333元,下降68.6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减少,接待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136元,占73.36%;公务接待费支出15667元,占26.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13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13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发改局开展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667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566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发改局对口部门工作督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发改局(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发改局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发改局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发改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7433.78元,与上年301300元对比增加236133.7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出差下乡费用、车辆燃油、修理费用增加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燃油费、修理费等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改局部门资产总额17631026.23元,其中,流动资产16442382.23元,固定资产11886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6484186.77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46839.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24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XX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631026.23 

16442382.23 



566800


621844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货物


0

0

0

0

0



0

0

0


工程


0

0

0

0

0



0

0

0


服务


0

0

0

0

0



0

0

0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一是抓实项目储备。根据国家 “十三五”期间重点投资导向,立足职能职责,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策划、储备项目。通过与各部门收集、汇总,共组织编报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64项,总投资达60亿元,计划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1.8亿元;二是抓向上争取。积极开展项目可研、方案等前期报批工作,一年来,申报省、市审批项目22项,获批复22项,下达资金2.22亿元。三是抓实在建项目日常监管工作。在全面抓好部门实施的以工代赈、易地移民、兴边富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等项目建设工作的同时,结合部门职能,对全县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社会事业等各领域在建项目按月、按季度进行实地督促检查,认真排查出项目建设中存在各类隐患问题,督促业主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确保项目建设高效运行。四是抓重点项目管理工作。2015年市级下达我县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73亿元。为确保顺利完成目标任务,积极和县直各部门密切配合,通过认真梳理,将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细化至148项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续建项目25项,新开工项目123项)。2015年,全县共启动实施规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64项(其中:续建项目25项,新开工项目139项),预计完成投资73.4亿元,同比增长31%,完成目标任务73亿元的100.5%。按照省市关于“四个一百”重点项目要求,加强对列入省级“四个一百”的 3个重点项目和列入市级“四个一百”的37个重点项目的跟踪、督促工作,按月收集、汇总上报项目推进情况,并逐一梳理、上报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省市帮助协调解决,全力推进项目建设。2015年,我县列入省级“四个一百”的3项重点项目(在建)稳步推进,完成投资4.1亿元;列入市级“四个一百”的37个重点建设项目年度完成投资16.13亿元,其中:列入年度竣工计划的10个项目已实现竣工2个,其余项目预计2016年初能全部实现竣工,年度完成投资4.17亿元;列入在建的8个重点建设项目稳步推进进度,全年完成投资7.04亿元;列入新开工的10个重点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8个,年度完成投资4.65亿元;列入重点前期的9个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已实现开工建设2个项目,年度完成投资0.27亿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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