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发展改革局)
索引号
zkx_fzggj/2025-00018
发布机构
县发展改革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24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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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0301000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

2.提出镇康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

5.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贯彻省、市下放的政府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措施。组织申报中央和省、市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建立重大项目督导推进机制,制定和落实重大项目推进计划方案。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组织编制全县国防动员及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组织研究全县国防动员建设发展、新域新质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组织承办国防动员有关命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国防动员计划和国防动员实施预案,组织国防动员准备、实施和复员。负责镇康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主任单位的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和协调、规划建设、督导落实等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工作,汇总评估全县国防动员潜力;负责协调推进国防动员信息化和网信数据建设;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国防动员专业保障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组织编制重要经济目标保护规划,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等,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国防动员及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4.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和县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5.落实推进“数字云南”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建设。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支持政策等,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16.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国际区域合作、沿边开发开放、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7.承担镇康县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康县建设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镇康县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镇康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镇康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镇康县兴边富民工程领导小组等办公室日常工作。

18.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有关办法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及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9.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生物质能等能源资源管理,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能源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国家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协调能源的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中央、省、市、县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石油储备管理,监测县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石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配合协调做好石油的供应调度。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制定开展本县与境外能源资源的发展规划,协调本县和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照规定对电网建设进行管理,拟订电网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4)进一步转变职能,坚持党对国防动员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按照上下贯通、军地联动、协同高效的要求,与党政军相关部门合力推动新时代国防动员高质量发展。

(5)划入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县内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等职责。

22.有关职责分工。

(1)与镇康县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按照规定权限,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镇康县商务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镇康县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有关政策。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镇康县商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有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2)与镇康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提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意见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意见建议。镇康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区域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镇康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主任单位和副主任单位有关职责分工。涉及国防动员建设管理、规划计划编制、动员准备、组织实施、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信息动员、新兴领域动员的综合协调,以及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和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等政府主责事项,由联合办公室主任单位牵头办理。涉及国防动员需求提报、方案计划编制、检验评估、指挥运用,人民武装动员等军队主责事项,以及人民防空和军事设施保护涉及军队事项,由联合办公室副主任单位牵头办理。涉及国防动员统筹规划相关工作和综合协调、组织运用等事项,由主任单位、副主任单位共同办理。

(4)与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镇康县交通运输局有关职责分工。一是镇康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督导推进经济动员、交通战备、信息动员等国防动员工作。二是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信息动员潜力调查、专业力量建设、战备物资储备、战时转(扩)产、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贯彻国防要求等工作。三是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信息动员的潜力调查、专业力量建设、战备物资储备、网信数据建设、战时转(扩)产、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贯彻国防要求等工作。四是镇康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国防交通规划、计划编制,研究协调交通战备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平战结合要求承担交通重点目标管理、交通战备潜力调查、国防交通保障、交通战备物资储备、专业力量建设、交通工程设施和民用运载工具贯彻国防要求等交通战备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5)与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职责分工。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含地面建筑和防空地下室)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总体工作。镇康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承担全县国防动员及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编制;负责人民防空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承担新建和加固改造的涉密人民防空工程的计划和项目报建送审,并按照国家、省市级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质量监督以及竣工验收和质量认可;承担人民防空国有资产专业管理,参与人民防空经费的管理。

(6)与县委宣传部有关职责分工。将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全县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等职责划入县发展改革局。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既定目标,强化经济运行监测。一是细化目标任务,及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对应责任部门。年初起草了镇康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镇康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4月28日印发2024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32项工作建议目标任务,将各项指标任务分解到责任部门,强化月度和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二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前对全县经济指标进行分析研判,认真做好每月旬调度工作,分月、季度对重点经济指标运行情况进行复盘分析,围绕月度、季度、全年目标任务,积极组织主要经济指标责任部门,认真分析,全范围摸排各项指标实际情况,针对持续踏进度指标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逐项分析并研究制定下一步措施,找准支撑,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确保经济运行工作平稳有序。三是加强汇报,确保县委、县政府领导实时掌握经济运行情况。制定全县重点经济指标分季度目标任务“挂图作战”调度表,定期更新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经济运行情况,为县政府调度经济运行决策提供参考,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1—9月GDP完成51.93亿元,增长4%,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0.79亿元,下降27.9%;规模以上工业可比价增加值完成8.53亿元,增长7%;农林牧渔业可比价总产值增2.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9亿元,下降0.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23亿元,下降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9.25亿元,增长  8.7%;限上限下全口径批发业销售额增长4%;限上限下全口径零售业销售额增19.6%;限上限下全口径住宿业销售额增 8.3%;限上限下全口径餐饮业销售额增16.7%。预计年底GDP 完成83.19亿元,增长4%。

(二)突出抓好重点项目,着力带动有效投资。一是抓项目谋划。紧扣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办公室作用,全面提升“找项目、制项目、报项目、批项目、干项目、用项目”能力水平,扎实开展找项目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开展重大项目谋划8批次,共谋划项目1364项,计划总投资3490.14亿元。二是抓资金争取。组织上报2024年中央及省预算内项目45项,总投资75.63亿元,申请资金38.43亿元;上报专债项目11项,总投资36.7亿元,申报专债资金15.6亿元;上报超长期国债项目26项,总投资21.2亿元,申请金额15.5亿元。截止10月底,共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2272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9154万元、省预算内资金2709万元、国债864万元。三是抓固定资产投资。2024年以来,共组织集中开工仪式10次,参加市级集中开工项目21项,实现新开工入库纳统100项,1—9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78亿元,下降27.9%,年底预计完成81.48亿元,下降24.1%。四是坚持速推项目前期。加强与第三方合作,储备一批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的前期成熟项目。先后与云南风蓝项目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梧凤桐凰规划研究院、云南建筑工程设计院等第三方合作,重点推进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边境地区老旧供水管道更新改造等52个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总投资达54.62亿元。确保时要时报,绝不影响项目申报、审批、落地、开工等。五是坚持稳住项目投资拉动的关键支撑。坚持把抓项目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紧盯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导向,认真谋划储备符合资金导向的项目。共梳理上报108个项目,最终审核通过75项,计划投资108亿元,计划争取资金70亿元。六是坚持项目调度。始终坚持一线调度、专项调度、随时调度。重点采用全县重大项目调度机制及全县重大项目数据信息监管系统进行全方位调度。七是坚持项目督查。结合项目实际,采取不同的服务措施,督促、指导项目单位推动项目建设。对项目进度较慢的项目实行访谈项目法人及予以提醒警告;对于企业信誉不良的参建单位,严格限制其参与本县其他重点项目建设。2024年以来,共组织重点项目督查3次。八是坚持项目集中开工和验收。2024年以来,组织项目集中开工共10次,累计新开工项目100项,总投资24.4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24.4亿元,参加集中验收和达产达效项目活动3次,有力地推动了项目建设工作。九是坚持项目问题销号。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定时梳理项目问题,通过“交办”“反馈”“确认”“再交办”方式确保项目快速推进。实行项目关键环节和问题挂账销号机制,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三)补齐短板弱项,落实能源产业发展。一是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谋划的18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建成投产4个,总装机规模58万千瓦,2024年以来累计发电量6.21亿千瓦时,实现产值1.74亿元、税收2262万元,节约标准煤18.94万吨,原煤26.71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9.24万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二是镇康县河边寨光伏发电项目、镇康县龙潭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等4个项目被纳入云南省2024年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目前有3个项目已完成市场化竞争配置,初步确定项目业主单位,正在按照程序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项目计划于11月份开工建设,2025年6月部分并网,年底全容量并网;1个项目待市级开发方案获省级批复后将及时编制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方案、加快项目前期各个专项要件办理。以上4个项目总装机规模33万千瓦,概算总投资14.94亿元,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约5.93亿千瓦时,产值约1.66亿元,年上缴税收2158万元,节约标准煤18.09万吨,原煤25.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7.03万吨。三是做实后备新能源项目申报,共谋划2025—2027年能源项目17个,总装机规模209.336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项目12个,项目申报个数占全市的32.4%,装机规模183.8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3个,装机规模3.536万千瓦;风电项目3个,装机规模22万千瓦。以上谋划项目均已完成市级、县级各部门对用地、用林等相关敏感性因素的排查,信息已推送至省能源局。

(四)牢牢守住底线,做实粮食物资储备。一是坚决落实地方储备任务。全县地方储备粮规模达1800吨,成品粮社会责任储备220吨。2024年需轮出的900吨地方储备粮第一期轮出540吨,截止10月11日已全面完成轮出;需轮入900吨地方储备粮已轮入400吨,年底能确保完成轮换任务。二是坚决提升粮食仓储能力。定期巡检查仓储设施运维情况,粮库智能化运行情况良好,政策性粮仓视频监控覆盖率达100%,全县国有粮油企业完好仓容达5460吨,仓储和物流设施能满足应急需要。三是坚决完善粮食流通和应急网络。全县共有粮食应急保障网点11个(应急供应网点10个、配送中心1个),全部签订应急保障协议,应急保障网络基本形成。四是坚决提升加工能力建设。目前,全县培育粮食应急加工企业2户,日加工能力为30吨。五是坚决抓实粮油市场监管和保供。不断完善粮油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对政策性粮食库存出入库质量安全按月检查报告,组织开展拉网式巡检查4轮次。同时,目前全县粮油经营户库存常态保持800吨左右,按镇康县人口日均消耗测算,能应急保障20天,能够确保粮食终端消费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六是坚决抓实救灾物资管理。常态化清点救灾物资实物库存,切实加强仓库防潮、防鼠等安全工作,及时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镇康县分公司和临沧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镇康分公司签订了救灾物资装卸运输合同,以确保各类救灾物资能够快速、完整、及时运抵目的地。目前存有代省级储备物资帐篷3691顶,棉被8498床,折叠床(木板)327张,床垫267床,床上用品207套,桌凳10套。

(五)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国动人防工作。一是扎实推进4533工程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工程主体施工已完成,正在进行地下部分的装饰装修、信息化设备安装和地面部分的附属工程施工,累计完成投资4150万元,已支付工程款2434万元,计划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二是抓实项目谋划。2024年以来,共谋划上报涉及边境综合演训、人防应急避难场所、应战应急疏散场所方面项目3个,总投资10.58亿元。三是抓实军地协调。2024年以来,共组织召开3次军地协调会,帮助11支驻地军警部队解决问题需求20项。四是抓实国防动员专业队伍建设和宣传。制定印发《镇康县国防动员2024年度地方训练计划》,调整充实了消防、抢险抢修、医疗救护、运输、治安、通信、防化防疫7个人民防空专业队队伍人员和装备。组织开展“3·1”“5.12”“9.18”等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100余份。五是抓实军事设施保护。全面抓实做好镇康县军事设施保护区域划定工作,将军事设施保护宣传纳入国防教育重要内容,提升全民军事设施保护参与度,采取多种形式、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六)坚持示范引领,统筹抓实“绿美镇康”建设和“五城共建”创建工作。2024年以来,组织7乡(镇)、县级各领域牵头部门开展全县城乡绿化美化点位建设工作。截至10月底,年内新增绿化面积31.85万平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107.84%;新增植树11.96万株,完成年度计划的101.09%;新增绿美投资7879.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2%,总体实现“时间、进度协调推进”,景美花香、宜居乐业的“边美镇康”建设成效持续巩固。根据省市关于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迅速组建工作专班,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对标“5类县城”“29项重点任务”“212项参考指标体系”编制了《镇康县“五城共建”实施方案》,紧紧抓住被纳入2024年省级“五城共建”重点县清单这个机遇,共谋划上报“五城共建”项目28项,计划总投资53亿元,省级审核通过18项,总投资34.5亿元,截至目前,已启动建设7项。

(七)抓实“十四五”,谋划“十五五”。一是深入开展“十四五”中期评估。围绕“十四五”《纲要》实施各项重点任务和重点指标,深入开展“十四五”中期评估工作。五大类27项指标完成情况总体较好,其中,超预期进度完成的指标11项,基本按进度完成指标5项,完成进度达不到预期指标7项,因政策或统计方式改变暂无法评估指标4项。“十四五”中期评估报告于年初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二是科学谋划“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县对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部署,6月14日召开了全县“十五五”规划工作启动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和组建工作专班,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十五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积极引入第三方咨询服务公司参与工作开展。    

(八)做好价格监测,聚焦保供稳价惠民。一是截至10月底,共受理案件委托135件,涉案金额1999.57万元。二是2023年镇康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2791.29万元,较上年度减少9248.6万元,同比下降76.82%。三是完成农村公益性设施价格和维护管理费的制定,于2024年6月25日完成了所有的法定程序,并下发了收费执行文件。

(九)转作风提效能,全面推进机关建设。一是抓人才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不断强化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2024年以来,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7人次赴北京、上海、昆明等参加营商环境、沿边开放和口岸城市建设、“十五五”规划编制等培训。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会议10余班次20多人次,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同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派1名干部到省发展改革委、1名干部到市发展改革委跟班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二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意识,紧紧围绕党建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以党建强管理、带队伍、促业务。切实担负起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和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大幅提升。充分运用“云岭先锋”APP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务公开、积分评定、党费交纳等组织生活,使党内生活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确保全年网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率始终保持100%。2024年以来,共召开支委会10次,党员大会4次,党课3次,主题党日10次,深入挂钩村上党课和1次。三是抓党纪学习教育。县发展改革局党组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扣目标要求,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四个看一看”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标尺,以高质量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读书班引领加强学习,全局共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集中学习3场次,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学习7场次,召开专题会议2次,为党员干部讲授纪律党课2场次,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2场次,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思想基础不断夯实,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不断增强。四是抓清廉云南建设镇康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方面。牵头举办2024年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班,累计参训人员50人次。深入开展企业大拜访大走访,走访企业9136户次;组织开展服务企业需求“部门主要领导坐诊接诉”活动,目前已开展“副县长+局长坐诊接诊”2期,今后每月举办不少于一场次“坐诊”。累计召开“政银企担”融资洽谈会议9次,参会企业146户,现场签约39户,签约融资金额1.29亿元;持续推广“融信服”平台运用,截至10月底,线上授信2.59亿元,惠及企业715户次。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方面。坚持“部门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大力推广使用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面实现“网上办、零见面”,企业备案类项目审批做到即受即办,审批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今年以来累计办理企业备案项目195项,实施民间投资项目87项,累计完成投资28.16亿元,同比增长10.9%。五是抓集中整治。抓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涉及县发展改革局是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落实机制。制定印发《规范全县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试行)》《规范全县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机制》等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高效运转。强化部门联动,确保自查不漏项。围绕规范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9个方面问题开展全覆盖自查。共发现8个问题,现已完成整改7个,剩余关于要素保障能力不足、招商引资重形式轻实效、重签约轻落地问题整改正在有序推进中,全县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不断规范,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类市场主体获得明显增强。

(十)抓保密和意识形态工作。牢固树立“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的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挥思想引领重要作用,为完成全年预期目标、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2024年以来,共签订《保密承诺书》29份,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党组会议8次、读书会3次。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防动员股,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发展战略和规划股、国民经济综合股(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投资股(体改法规和行政审批股)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区域协调和基础发展股、区域开放和经贸流通股、农村经济和资源环境保护股、社会发展股、数据和民营经济股(产业发展股)县数据中心、物价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能源股。

我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纳入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29人,其中:公务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29人。其中:公务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986.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3.95万元,占总收入的92.66%;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72.40万元,占总收入的7.3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58万元,下降3.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8.44万元,下降6.97%;其他收入增加31.87万元,增长78.63%。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中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新能源项目等重大项目相关协调工作公用经费,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云南省中缅方向智慧边防建设项目一期(镇康监控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教育局勐捧象脚水战地遗址前期工作经费、2023年重大项目工作经费等,故年本收入总体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97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0.57万元,占总支出的62.87%;项目支出360.64万元,占总支出的37.13%;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8.67万元,下降10.0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28万元,下降3.21%;项目支出减少88.39万元,下降19.68%。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中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云南省中缅方向智慧边防建设项目一期(镇康监控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教育局勐捧象脚水战地遗址前期工作经费、2023年重大项目工作经费等,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0.5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9.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97%。(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0.6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19.21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24年重大项目工作经费181.1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重大项目产生前期工作经费的支出。

2024年镇康县通用装备器材库建设项目经费(项目涉密未公开)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镇康县通用装备器材库建设项目工程款及各项咨询费。

信创项目专项经费9.3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2024年采购计划11台电脑。

2023年度升规服务业企业(不含批零住餐企业)奖励资金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完成2023年度升规服务业企业(不含批零住餐企业)1家,奖励资金2万元。

2024年国防潜力调查工作经费0.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党管武装工作考核评价量化评分标准要求开展国防潜力调查工作,完成各项指标的支出。

2024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经费0.5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内进行粮食安全大检查及其它事项产生费用支出。

2024年度防灾减灾专项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付救灾储备物资清理产生搬运费。

2023年省级救灾物资代储救灾物资调运管理经费12.12万元,主要用于救灾物资代储救灾物资调运管理产生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3.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0%。与上年相比减少114.14万元,下降1.10%,完成年初预算的59.46%。减少的原因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云南省中缅方向智慧边防建设项目一期(镇康监控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教育局勐捧象脚水战地遗址前期工作经费、2023年重大项目工作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9.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6%,完成年初预算的52.2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中2024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未使用完,故本年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1%,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中的补助中的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人员变动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变动,故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

3.卫生健康(类)支出22.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完成年初预算的93.0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人员变动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变动,故卫生健康(类)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

4.住房保障(类)支出34.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完成年初预算的97.3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人员变动大,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变动,故住房保障(类)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

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7.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完成年初预算的141.14%。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及劳务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灾物资代储救灾物资调运管理产生各项费用支出增加。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86万元,决算为6.62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6.6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9万元,下降31.11%。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度支付前年未支付完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维修费,故本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年初预算,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年初预算,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6万元,决算为5.3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21%,完成年初预算的23.5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2万元,下降19.91%。减少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减少以前年度未支付完公务用车维修费,故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30万元,决算为1.3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64%,完成年初预算的7.5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8万元,下降56.38%。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86万元,支出决算为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9万元,下降31.11%。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度支付前年未支付完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维修费,故“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6万元,决算为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4%,比上年同期减少1.32万元,同比下降19.91%,减少的原因是:本年较上年减少以前年度未支付完公务用车维修费,故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30万元,决算为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1%,比上年同期减少1.68万元,同比下降56.38%,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2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1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4.17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8.61万元,下降35.26%,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印刷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1,834.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85.87万元,固定资产581.5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19.21万元,无形资产47.6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2.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8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为971.21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金额360.64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4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2025年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选用能充分反映项目专业特点的绩效指标,使并具备良好的绩效导向功能;评价指标结合项目实际细化、量化,并较好反映项目的绩效状况;单位主要领导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出批示;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和职责分工;明确分管领导,确立牵头机构。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按照省财政厅整体部门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通过自评,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益规范,总体效果较好,有效促进了全县经济事业稳步发展。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县发展改革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县发展改革局中心工作,按照“抓项目、保投资、调结构、稳增长”的具体要求,立足部门职能,强推进、重举措、抓执行,有序开展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重大项目工作经费绩效自评金额181.17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镇康县通用装备器材库建设项目经费绩效自评金额150万元,项目涉密未公开。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信创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自评金额9.35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升规服务业企业(不含批零住餐企业)奖励资金绩效自评金额2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国防潜力调查工作经费绩效自评金额0.5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经费绩效自评金额0.5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防灾减灾专项经费绩效自评金额5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省级救灾物资代储救灾物资调运管理经费绩效自评金额12.12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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