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公安局)
索引号
zk95/2024-00025
发布机构
镇康县公安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9-17
镇康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镇康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87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31301000

  镇康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康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镇康县公安局是镇康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全县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具体职责涉密不予公开。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边境安全为根本,有效遏制境外冲突对我影响

  2、以队伍建设为龙头,全面推进四项建设健康发展

  3、以服务大局为要务,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4、以平安创建为动力,全面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5、以维护稳定为目标,严厉打击整治各类违法犯罪

  6、以监督管理为抓手,全面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

  7、以警务创新为驱动,全面推进公安改革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镇康县公安局。

  镇康县公安局内设21个机构。包括:纪委监察室、禁毒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凤尾派出所、警令部、政治工作办公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室、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木场派出所、忙丙派出所、军赛派出所、巡特警大队、科技信息化办公室。除此之外,其余2个内设机构属于涉密,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在职人员编制情况及实际人员情况涉密,故实有警力人数及分布情况涉密,部门人员编制情况略。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23辆,在编实有车辆2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公安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7,271.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62.51万元,占总收入的93%,比上年同期6,544.41万元增加218.10万元,增加3.33%,主要原因分析增加边境专职辅警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以及人员经费的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08.82万元,占总收入的7%,比上年同期392.78万元增加116.04万元,增加29.54%,主要原因是财政预拨经费调实拨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行政单位医疗费列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公安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7,54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6.32万元,占总支出的71.77%,比上年同期4,222.04万元增加1,194.28万元,增加28.29%,主要原因是边境专职辅警工资以及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130.22万元,占总支出的28.23%,比上年同期2,871.54万元减少741.32万元,减少25.82%,主要原因是2018年归还向县财政借款500万元,致使2018年支出增大,以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加之压缩经费开支,办案业务经费减少;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16.32万元。与上年对比4,222.04万元增加1,194.29万元,减少28.29%,主要原因是增加边境专职辅警人员工资以及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23.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92.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公安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30.22万元。与上年对比2,871.54万元减少741.32万元,减少25.82%。主要原因是2018年归还向县财政借款500万元,致使2018年支出增大,以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加之压缩经费开支,办案业务经费减少。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7.44万元;信息化建设支出450万元;其他公安支出494.87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1.61万元;其他2个支出项目(执法办案、特别业务)涉密,不宜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2.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7,546.54万元的93.98%。与上年对比6,654.63万元增加437.86万元增加6.17%。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增加以及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738.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0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4,927.6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9.48万元,信息化建设支出450万元,其他公安支出213.85万元,执法办案以及特别业务两个科目属涉密不予公开;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0.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1万元;

  6.卫生健康(类)支出143.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8.6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万143.78元,完成预算的102.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5.69万元,完成预算的135.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9万元,完成预算的20.2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转移支付装备经费购买3辆执法执勤用车57.18万元,致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超预算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3.16万元,增加19.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0.44万元,增长42.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98万元,下降67.7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用车购置3辆车57.18万元,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7.03万元,公务接待减少16.9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69万元,占94.37%;公务接待费支出8.09万元,占5.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6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7.18万元,购置执法执勤用车3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是由于我单位的执法执勤用车严重老化,不能适应目前开展工作的需要,经向上级申请报废已老化的3辆执法执勤用车,并用转移支付装备经费57.18万元购买3辆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8.5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52万元,与上年374.93万元对比减少82.41万元减少21.98%。主要原因分析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维修(护)经费、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6.98万元,水费9.29万元,电费23.47万元,邮电费0.08万元,物业管理费7.21万元,差旅费0.09万元,维修(护)费0.67万元,培训费0.14万元,接待费8.09万元,被装购置费0.47万元,劳务费2.30万元,委托业务费0.06万元,工会经费1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0.1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税金及附加费用0.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用15.5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镇康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1,973.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05.73万元,固定资产8,811.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44万元,无形资产211.9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80.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12.0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254.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444万元,无形资产减少6.0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42.8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4,800平方米,账面原值1,775.4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7.8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973.41

2505.73

8811.78

7305.10

255.97


1250.71


444

211.9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公共安全“20402”科目下的“2040220”、“2040221”两个支出科目涉及的内容不宜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31301111

 镇康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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