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
1、健全领导和办事机构。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警令部、政工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警令部,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2、合理安排年度工作计划。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工作的基本制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并把政务公开作为我局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对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事项的督察,将公开事项落实到位。同时,要求产生政务信息职能机构各司其职,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提供、发布自身经办所产生的各类信息。
(二)健全制度建设
1、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
2、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方便群众申请查阅公开信息,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
3、健全保密审查制度。我局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贯彻“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确保责任明确,无泄密事件出现。
4、健全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均要做到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同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
5、健全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为确保公民知情权。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完善公开机制,做到及时发布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执法依据、权限、程序和结果,让老百姓心中有一本明白账。
6、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群众投诉受理机制,开通政风、行风热线,接受群众咨询,回答群众提问,解决群众诉求。开通社会监督绿色通道。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坚决避免政务公开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7、健全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
(三)规范信息发布
1、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做到无组配空白现象,并再次对各组配内容进行核查,对组配错误的进行调整及更新
2、严格做好信息公开时的主题分类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获取的便利性,并尽量在公布内容概述的同时,添加附件,以供下载。
3、在公开内容上,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国家、省、市、县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比如:利用政务新媒体,镇康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及镇康交警微信公众号积极发布、转载政策解读,对外公布宣传公安交管“放管服”车管业务便民服务事项、出入境证件“全网通办”、户政政策及我为群众办实事措施,公开公安各窗口部门咨询服务电话。
4、严格运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发生泄密或因舆情风险评估不到位而引发损害国家利益、社会稳定的情形出现。
(四)科学建设平台
镇康县公安局制定《镇康县公安局政府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现有注册使用的微信公众号、微博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不得发布。在信息发布工作中制定民警专人负责,并严格做好信息的审核记录和台账管理,增强民警安全保密意识,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安全。严格落实公安新闻宣传工作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通报相关情况,对涉案未成年人隐私信息严格落实保护措施。2021年镇康公安微信公众号总发文数374条,镇康——小城警事总发文数80条,微信公众号“镇康交警”及微博“镇康交警祝你平安”共发布典型事故案例等178条,其他信息28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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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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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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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32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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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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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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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1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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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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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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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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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5.7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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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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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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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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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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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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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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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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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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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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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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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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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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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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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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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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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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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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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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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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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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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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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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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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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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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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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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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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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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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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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 |
0 |
1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二是安全保密工作把握不准。由于部分信息,特别是一些文件的复杂性,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平衡点难以把握。三是监督方面力度不足。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度不足是目前存在的比较明显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155.77万元,其中交警大队141.5万元、出入境管理大队5.42万元、军赛派出所2.12万元、凤尾派出所2.57万元、忙丙派出所2.21万元、木场派出所1.95万元。
镇康县公安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