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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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1-002500-413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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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2-09
镇康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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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1)起草制定有关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3)负责全局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按装备标准监督实施;负责省级、市级、县级公安政法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4)负责依法承担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5)负责管理辖区内出入境、口岸边防检查以及外国人在镇康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6)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7)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

  (8)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9)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10)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1)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2)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3)领导和参与侦破境内赌博、出境赌博、网络赌博等案件。

  (14)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卫任务。

  (15)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16)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推荐干部,协助市、县开展公安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17)领导和指导公安边防、消防现役部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并对武警部队执行的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镇康县公安局内设21个机构(5个综合管理机构、9个执法勤务机构、3个监管场所、4个基层派出所)。其中:纪委监察室、禁毒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凤尾派出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警令部、政治工作办公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室、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木场派出所、忙丙派出所、军赛派出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巡特警大队、科技信息化办公室为不定级机构。

  禁毒大队、交通警察大队下设11个副科级机构;警令部、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县看守所、凤尾派出所下设30个不定级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边境维稳反恐取得新成效。面对经济下行、边境处突、反恐维稳等诸多因素影响,充分运用“党政军警民”“县乡村组户”协调联动戍边机制,举全警之力抓好边境维稳反恐,各项工作有理有节、有序有效,全县保持了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毒品重点整治实现新突破。“长汀”会议镇康被国家禁毒委列为“毒品走私入境通道通报警示地区”后,县委、县政府痛定思痛,深刻剖析反省,迅速将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研究部署,多措并举,狠抓严治,取得了较大突破。

  (三)治安综合治理取得新业绩。直面突出问题、痛下决心,狠抓群众反映强烈突出治安问题的综合整治,逐一地攻坚克难,严打严治各类违法犯罪,通过综合治理,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半年测评从全省第126名提升到第97名,取得了较大进展。

  (四)四项建设工作实现新发展。切实把“四项建设”作为贯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全面性、战略性工程,紧紧结合实际,科学谋划,创新推进,实现全县公安工作“每年有进步、三年大提升”的目标。

  (五)公安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严格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以全面深化队伍管理改革为主题,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主线,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素质强警、从优待警、文化育警,始终坚持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发展方向,切实打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担当、铁一般作风、铁一般纪律”的镇康铁警,为镇康公安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六)警民公共关系建设有进展。坚持警民和谐,以宣传思想工作和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重点,不断创新载体和方式,不断加强警民公共关系建设,树立起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2人,其中:行政编制 17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6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6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8人。

  车辆编制23辆,实有车辆4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629.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29.4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629.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29.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38.8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29.48万元(本级财力3629.4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629.4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62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7.20万元,项目支出372.28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公共安全总支出3629.48万元。

  其中:1、行政运行经费3066.4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712.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7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9.22万元主要用于辅警工资支。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95.2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车辆经费23万元;办案业务经费214.84万元;业务装备经费157.44万元。

  3、拘押收教场所管理支出167.7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犯罪嫌疑人员的给养费。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 总支出3629.48万元。

  其中:1、基本支出3257.2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712.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2.28万元);

  2、项目支出372.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84万元,资本性支出157.44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批,采购预算资金22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县财政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工资福利支出2712.50万元,与2017年预算安排1852.12万元增加860.38万元,增加46.4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调工资增加津补贴)。

  (二)2018年县财政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147.73万元,与2017年预算安排57.36万元增加90.37万元,增加157.5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公用经费调在基本支出,而2017年公用经费在项目支出中)。

  (三)2018年县财政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6.98万元,与2017年预算安排249.79万元增加147.19万元,增加58.9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拘押收教经费调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而2017年是在项目支出中)。

  (四)2018年县财政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214.84万元,与2017年预算安排350.61万元减少135.77万元,减少38.7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公用经费调在基本支出,而2017年公用经费在项目支出中)。

  (五)2018年县财政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而2017年预算安排161.99万元减少161.99万元,减少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拘押收教经费调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而2017年是在项目支出中)。

  (六)2018年县财政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安排资本性支出157.44万元,与2017年预算安排54.29万元增加103.15万元,增加19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新增购买装备,而2017年没有安排装备经费)。

  (七)基本支出 “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60万元,2018年预算60万元,无变化。车辆经费2017年预算150万元,2018年预算140万元,减少10万元,减少6.67%。主要是车辆改革减少车辆。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我局实有165人(民警156人,工勤人员人9人),民警每人每年按0.72万元安排经费共112.32万元,工勤人员人每人每年按0.50万元安排经费共4.50万元。2018年用于保障镇康县公安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82万元。包括办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及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招标代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目录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本级)

  十一、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表:

  镇康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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