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本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宣传和安全预防;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负责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负责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负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负责按照规定执行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任务;负责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公安部及省公安厅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大队忠实履行“保平安、保稳定、保民生”的重大责任,紧紧围绕2018年全市公安交警管理工作要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辖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的交通遵章率全面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全县年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设7个机构,其中: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分所、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秩序管理中队、南伞道路交通管理中队、凤尾道路交通管理中队、勐捧道路交通管理中队、军赛道路交通管理中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对交通参与者实行管理,并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在参与交通活动中的安全,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1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5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2.7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52.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2.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2.78万元(本级财力552.7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52.7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55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11万元,项目支出47.67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40201款、2040212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2.78万元,主要用于保工资和保运转。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05.11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366.09万元,主要用于兑付职工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22.2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16.81万元,用于兑付协管员和村级道路交通管理员工资。项目支出47.67万元,用于公安机关工作办案业务经费、差旅费、会议费,专用设备购置。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采购预算资金30.3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工资福利支出中比上年有所增加,主要是执行2017年下半年调整规范后新的津补贴标准。
(二)基本支出中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5万元,2018年预算5万元,同比无变化。
(三)基本支出中公车运行费2017年预算163万元,2018年预算163万元,同比无变化。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用于保障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21万元,包括办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装备采购招标代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一八年二月八日
附件: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目录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本级)
十一、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