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公安局)
索引号
zk95/2024-00000
发布机构
镇康县公安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9-28
镇康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镇康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38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31301000

  镇康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康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起草制定有关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3)负责全局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按装备标准监督实施;负责省级、市级、县级公安政法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4)负责依法承担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5)负责管理辖区内出入境、口岸边防检查以及外国人在镇康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6)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7)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

  (8)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9)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10)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1)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2)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13)领导和参与侦破境内赌博、出境赌博、网络赌博等案件。

  (14)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卫任务。

  (15)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16)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推荐干部,协助市、县开展公安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17)领导和指导公安边防、消防现役部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并对武警部队执行的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边境安全为根本,有效遏制境外冲突对我影响

  2、以队伍建设为龙头,全面推进四项建设健康发展

  3、以服务大局为要务,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4、以平安创建为动力,全面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5、以维护稳定为目标,严厉打击整治各类违法犯罪

  6、以监督管理为抓手,全面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

  7、以警务创新为驱动,全面推进公安改革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公安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镇康县公安局

  镇康县公安局内设21个机构(5个综合管理机构、9个执法勤务机构、3个监管场所、4个基层派出所)。其中:纪委监察室、禁毒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凤尾派出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警令部、政治工作办公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室、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木场派出所、忙丙派出所、军赛派出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巡特警大队、科技信息化办公室为不定级机构。

  禁毒大队、交通警察大队下设11个副科级机构;警令部、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县看守所、凤尾派出所下设30个不定级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1人。其中:行政编制18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23辆,在编实有车辆47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公安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1012376.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47519.15元,占总收入的89.68%;上级补助收入15508000元,占总收入的30.40%;其他收入5264857.05元,占总收入的10.32%。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35084681.43元增加10662837.72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公务员调整警衔工资、正常调资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公安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5819822.75元。其中:基本支出32133156.29元,占总支出的57.57%;项目支出23686666.46元,占总支出的42.43%。与上年对比2016年度支出合计51193150.79元,支出增加4626671.96。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费增以及城市报警监控租赁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133156.29元。与上年对比16236102.11增加15897054.18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公安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686666.46元。与上年对比34957048.68元减少11270382.22元。主要原因分析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行政运行支出68078.58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749838.89元;出入境管理支出137246.46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支出380848.16元;其他公安支出2268573.42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007006.35元;其他项目(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禁毒管理、网络侦控管理、反恐怖)涉及国家秘密,不应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公安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747519.15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89.68%。与上年对比35084681.43元增加10662837.72元,主要原因分析上级补助项目经费有所增加以及增加工资福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2.公安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96280.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22%。与上年对比20969596.75元增加24926684.14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费支出增加以及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支付2016年处级领导综合考核奖。

  2.公共安全(类)支出43859511.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26498717.4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86599.55元;出入境管理支出66221.66元;网络运行及维护支出42412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支出2238974.76元;信息化建设支出25400元;其他公安支出1042083.51元;其他支出科目(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禁毒管理、网络侦控管理、反恐怖)涉及国家涉密,不应公开。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074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94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76341.40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28.00元(主要是支付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杨学华同志2017年度医药费),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公安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00000元,支出决算为713580.03元,完成预算的33.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8241.43元,完成预算的40.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338.60元,完成预算的17.5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要求逐年减少以及用非财政资金支出部分“三公”经费,所以用财政拨款支出“三公”经费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32420.11元,下降31.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6831.51元,下降30.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588.60元,下降41.7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要求逐年减少以及部分“三公”经费支出是用非财政拨款资金支出,所以财政拨款资金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8241.43元,占85.24%;公务接待费支出105338.60元,占14.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8241.4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8241.4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7辆。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5338.6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5338.6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接待人次613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公安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65234.12元,与上年对比1718954.26元,增加946279.86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36593.39元,手续费1022.60元,水费38757元,电费69083.26元,物业管理费18000元,接待费104316.06元,委托业务费163950元,工会经费292800元,其他交通费用1468500元(公务交通补贴),其他费用72211.8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镇康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10327550.03元,其中,流动资产26519748.18元,固定资产83807801.8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25528.2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29045.4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0327550.03

26519748.18

83807801.85

38575807.12

9302725.71

35929269.0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0920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0920元。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货物













工程













服务

1270920

1270920

1270920




1270920

1270920

1270920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部门公共安全(类)投入53783053.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6543606.13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86599.55元、(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禁毒管理、网络侦控管理、反恐怖属于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公开)、出入境管理137246.46元、网络运行及维护42412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2331834.76元、信息化建设25400元、其他公安支出2268573.42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007006.35元。部门工作取得的成效:

  1、坚持稳边控局,边境大局平稳可控。面对缅甸果敢地区“3.06”军事冲突的重大波及和影响,全县公安机关全警动员、长期坚守,持续开展维稳管控和应急处突,有效维护了主权安全和边境安全。一是精准开展情报研判。组建涉缅情报专班,健全分析研判机制,获取了大批内幕性、行动性线索,为维稳处突实战和安全防范提供了有力的情报支撑,情报工作多次被声琨、陈豪、太原、军号等领导同志批示。二是联动开展边境管控。全县90%的警力长期奋战边境。三是务实开展劝促敲打。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政策规定,多次对同盟军高层进行规劝敲打,严正表明我方“三个不得和五个不允许”的立场态度,确保了多个敏感节点边境地区的绝对安全、绝对稳定。四是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不断梳理完善了边境管控、安全防范、安置避险、涉外案(事)件处置工作预案,有力确保了边境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深入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

  严打整治枪爆违法犯罪,查破涉枪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收缴各类枪支10支、子弹990发、手雷4枚、手榴弹3枚、地雷1枚、炸药15.95公斤、雷管174枚。收缴群众主动上交的各类枪支457支、子弹8216发。二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督责任,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物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对全县行业场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寄递物流企业免费安装手机APP系统,并查破物流寄递渠道贩运毒品案件97起,查获毒品55.57千克。三是以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为重点,全面抓实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18场次、消防安全培训23场,排查社会单位,发现隐患4513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484处,接报处理火灾警情7起,无人员伤亡,抢救财产价值40万元。四是以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重点,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治理31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1314起(其中缅籍车辆交通违法4189起),处理各类交通事故1245起,造成6人死亡、38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1万元。

  3、毒品重点整治实现新突破(略)。

  4. 打击刑事犯罪效果提升(略)。

  5.打击经济犯罪有新进展(略)。

  6. 社会治安管控有序推进

  7. 打击涉林犯罪有新突破。共办理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案件235起(行政案件214起、刑事案件21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263名(行政处罚214名、刑事处罚49名),收缴林木、木材787.266立方米,野生动物制品180件,收缴罚款万13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成功破获了“4·13”特大走私、贩卖野生动物制品案,查获狮子骨1副(12.15千克),象牙制品37件,犀牛角20块(3.55千克),虎爪、熊爪、豹爪共50枚,虎牙、狮子牙、豹牙、熊牙共43颗,穿山甲鳞片3.53千克,熊胆2个,陆生野生龟壳9片(0.66千克),野生动物刺猬制品1袋,猫科动物鞭2枚,涉案价值120余万元,缴获数量之多、涉案价值之大,镇康森林公安史上前所未有,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省、市、县电视台及《中国森林公安》微信公众号给予了专题报道。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附件:镇康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31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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