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公安局)
索引号
20220311-002104-542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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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6-24
镇康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作者:镇康森林公安局  浏览次数:2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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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康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五、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十一、部门汇总预算

  十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十三、镇康县财政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 镇康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镇康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镇康县森林公安局为镇康县林业局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内设正科级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森林公安机关侦破、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

  2.组织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专项斗争和林业重点整治工作;

  3.落实森林公安机关基层基础业务建设,指导管理和监督控制辖区内的林业特种行业,建立健全各种综合治理措施和防范机制,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4.加强法治建设,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把关涉林案件质量,监督执法办案程序,建立健全警务督案机制和错案追完制度加强伍管理,不断完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奖惩制度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的政治思想教育、警衔、警级培训管理工作,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5.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装备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督办和反馈上级机关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6.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公民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做好森林防火案件工作;

  7.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镇康县森林公安局内设5个队室,下设3个林区派出所,分别为:办公室、刑事侦查中队、治安中队、法制室、政工监督室、南伞派出所、勐堆派出所、凤尾派出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治慵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安工作重要思想,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两大根本任务,以提高队伍政治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为目标,强化队伍学习教育和监督管理,着力推进思想政治、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

  2.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主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入村入户对挂钩户进行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森林防火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四次。年内支持大柏树村扶贫工作经费不低于2万元。

  3.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

  4.切实加强涉林案件查处。继续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认真研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趋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涉林执法和打击犯罪工作新思路、新途径、新手段,严厉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盗伐滥伐、森林火灾等违法犯罪案件,树立执法权威,确保林区社会稳定。

  5.争取完成禁毒工作任务。根据县公安局统一安排,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职能优势,认真组织开展毒品查缉行动和林区禁种铲毒,加强禁毒情报信息网络的构建,依托林区木材检查站、卡点和情报信息,在认真抓好毒品原植物的禁种铲除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林区通道公开查缉毒品工作。

  6.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继续加大线索摸排力度,重点围绕林业生产建设领域“九个方面”进行摸底排查,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加大线索摸排工作力度和加强摸排线索的精准度,压实工作责任,紧扣重点进行线索摸排。

  7.提高信息化实战水平。多利用信息化手段参与办案。积极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申请在重点林区、涉林重点场所、城市面山等设立监控卡口,随时掌握林区动态,及时关注林区治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2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0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0.71万元,上年结转43.5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 560.7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6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77万元,项目支出44.94万元。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35万元,农林水支出503.8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0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0.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3.5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95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及年度结转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0.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0.71万元,上年结转40.1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0.71万元(本级财力560.7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8.05万元,增长6.76%,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及年度结转增加。

  五、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60.7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6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81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44.94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为我局项目支出根据人民警察经费保障要求申报,所以项目支出预算没有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7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2.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万元,用于工伤保险支出;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34万元,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万元,用于生育保险支出;

  5.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503.88万元,用于保工资和保运转。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81.48万元,用于发放民警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218.05万元,用于发放民警津贴补贴;

  3.30103奖金:60.19万元,用于发放民警年终一次性奖金及优秀公务员奖金;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75万元,用于缴纳民警养老保险;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34万元,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6.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大病保险;

  7.30201办公费:9万元,用于支付座机费、网络费购买办公用品等开支;

  8.30205水费:0.5万元,用于缴纳水费;

  10.30211差旅费:2万元,用于支付差旅费;

  11.30213维修(护)费:1万元,用于办公楼维护;

  12.30215会议费:0.5万元,用于会议开支;

  13.30217公务接待费:2万元,用于公务接待开支;

  14.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15.30239其他交通费用:19.8万元,用于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16.30305生活补助50.72万元,用于发放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

  17.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5万元,用于缴纳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住房公积金。

  项目支出:

  1.30211差旅费:5.82万元,用于支付出差下乡差旅费;

  2.30216培训费:2万元,用于业务培训开支;

  3.30224被装购置费:8万元,用于购买辅警及民警制服;

  4.30226劳务费:9用于支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

  5.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6.30239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其他支出;

  7.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31002办公设备购置:13.12万元,用于购买信息化设备及单警装备。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0年镇康县森林公安局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有:

  1.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执行标准:7200元/人/年。

  2.车辆运转经费执行标准:10000元/辆/年)在编实有车辆(越野车)。

  3.养老保险:行政单位,(职务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20%。

  4.工伤保险缴费人群性质:行政单位,(职务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0.16%。

  5.生育保险缴费人群性质:行政单位,(职务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1.1%。

  6.医疗保险缴费人群性质:机关事业,单位:694.8元/人/月。

  7.大病补充保险缴费人群性质:机关事业及临时人员,456元/人/年。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3.2万元。(其中:购买电脑4台、共1.92万元;购买打印设备2台、共0.51万元;购买相机2台、共0.77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2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次,共计接待48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业务装备经费

  1.保障民警辅警人身安全,高效便捷打击整治破坏林区治安和平稳定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和平稳定,查处各类涉林行政、刑事案件不少于220起,打造平安林区乡镇1个;

  2.保障民警辅警人身安全,高效便捷打击整治破坏林区治安和平稳定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和平稳定,查处各类涉林行政、刑事案件不少于220起,打造平安林区乡镇1个;

  3.保障民警辅警人身安全,高效便捷打击整治破坏林区治安和平稳定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和平稳定,查处各类涉林行政、刑事案件不少于220起,打造平安林区乡镇1个。

  (二)办案业务经费

  1.办理各类涉林行政、刑事案件,野生动物案件、治安案件、火灾案件、毒品案件以及各种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根据工作计划及年度考核办法完成各类案件的办案,办理各类林业行政、刑事案件不少于220起;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涉林案件发生,保障林区治安稳定发展;

  2.办理各类涉林行政、刑事案件,野生动物案件、治安案件、火灾案件、毒品案件以及各种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根据工作计划及年度考核办法完成各类案件的办案,办理各类林业行政、刑事案件不少于220起;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涉林案件发生,保障林区治安稳定发展;

  3.办理各类涉林行政、刑事案件,野生动物案件、治安案件、火灾案件、毒品案件以及各种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根据工作计划及年度考核办法完成各类案件的办案,办理各类林业行政、刑事案件不少于220起;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涉林案件发生,保障林区治安稳定发展;

  4.办理各类涉林行政、刑事案件,野生动物案件、治安案件、火灾案件、毒品案件以及各种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根据工作计划及年度考核办法完成各类案件的办案,办理各类林业行政、刑事案件不少于220起;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涉林案件发生,保障林区治安稳定发展;

  5.办理各类涉林行政、刑事案件,野生动物案件、治安案件、火灾案件、毒品案件以及各种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根据工作计划及年度考核办法完成各类案件的办案,办理各类林业行政、刑事案件不少于220起;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涉林案件发生,保障林区治安稳定发展。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8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27万元,下降50.6%,主要原因为此次机关运行经费不包含公务交通补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一、部门汇总预算

  本部门共有0个二级预算单位,不是汇总预算单位。

  十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的原因

  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基本支出510.77万元,比上年增加12.81万元,增长2.5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6.55万元,增加11.28万元,增2.7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37.64万元,增加1.53万元,增加4.24%,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6.58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数无变化。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项目支出49.94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我局项目支出根据人民警察经费保障要求申报,所以项目支出预算没有变化。

  十三、镇康县财政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镇康县森林公安局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镇康县森林公安局

  2020年6月23日

  监督索引号53092400231200111

  

镇康县森林公安局预算公开表2020062411114570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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