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400131201000
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交警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交警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本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宣传和安全预防;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负责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负责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负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负责按照规定执行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任务;负责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公安部及省公安厅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大队忠实履行“保平安、保稳定、保民生”的重大责任,紧紧围绕2019年全市公安交警管理工作要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辖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的交通遵章率全面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全县年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57人,主要是交通协管员。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收入合计838.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5.64万元,占总收入的87.78%,比上年同期增3.9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保障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无;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无;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无;其他收入102.41万元,占总收入的12.22%,比上年同期减52.18%,主要原因分析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支出合计91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7万元,占总支出的77.57%,比上年同期增13.6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保障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06.09万元,占总支出的22.43%,比上年同期减5.2%,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初黄标车治理工作结束,对应项目支出资金减少;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交警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3.6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保障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交警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5.2%,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初黄标车治理工作结束,对应项目支出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支付车管运行成本30.8万元;2、支付大队工作补助经费55.23万元;3、支付指挥中心电子警察及第二期智能交通违停抓拍球机建设工程款60万元;4、支付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装备及民警服装经费51.06万元;5、支付农村道路安监员工资3.55万元;6、支付县级配套装备经费4.24万元;7、支付黄标车治理经费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1.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43%。与上年对比上升1.03%,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经费保障略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670.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8%。主要用于发放民警工资、支付办公经费、车辆运行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支付民警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类)支出1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主要用于支付民警医疗保险;
4.节能环保(类)支出1.2万元,占一半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支付提前淘汰黄标车补助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8万元,支出决算为12.19元,完成预算的7.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53万元,完成预算的6.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0.9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39万元,增长12.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2万元,增长19.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3万元,下降16.5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大队公用车辆老旧需经常维修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3万元,占6.27%;公务接待费支出1.66万元,占0.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5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及执勤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支队交管春运期间督导检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47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0.7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动,对应保障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镇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355.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5.03万元,固定资产46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4.72万元,无形资产93.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7.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24.3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3.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3.24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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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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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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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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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355.04 |
775.03 |
461.80 |
374.93 |
86.87 |
24.72 |
93.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8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滚存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已终止,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1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