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发展政策;提出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定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化、信息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
2、依据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链延伸及精深加工,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
3、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县级财政对工业和信息化各项扶持资金的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做好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
4、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5、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负责通信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煤炭和电力调度,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需求管理工作。
6、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协调辖区内重点物资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物流企业发展;组织拟订县级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动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向园区集中发展;负责县级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
7、拟定煤炭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权限范围内的项目核准;负责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县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
8、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9、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推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工业企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上级部门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做好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0、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科技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草拟科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综合管理全县科技成果(包括鉴定验收、登记、申报、奖励)、科技普及、技术市场、专利工作、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合作交流、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科技档案;开展全县科技信息工作;制定企业技术进步改革措施,建立健全农村科技管理体系,推动农村和企业的科技进步。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牵头负责加快推进创新型镇康建设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拟订全县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计划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11、研究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县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与优先领域,制定县级年度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经费的安排使用和监督管理,组织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推进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政策,加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服务业的培育发展,大力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组织应用先进技术和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和提升,指导现代农业示范区及高新技术企业和示范区的建设。
12、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和社会进步,负责科技下乡、科技扶贫和科技惠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有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负责归口管理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的培养和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有关政策措施,承担全县科技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负责省级科学技术奖、市级科学技术奖的组织推荐工作,拟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办法;负责科技保密、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工作。
13、研究提出全县科学技术普及推广工作的规划和计划,牵头指导协调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科技宣传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的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和专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全县各行业(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 协助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组织开展全县专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专利的教育培训工作,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负责全县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和指导督查工作,编制实验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实验区建设投入的措施和办法,做好实验区建设发展模式典型经验总结、工作成就宣传和相关信息数据统计等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实验区建设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检查验收和跟踪评估工作。
14、指导和协调组织全县各部门、各行业的科技工作(包括科技培训工作);参与先进科学技术、重大技术改造、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预研、论证和评估;制定镇康县各项科技计划的指南、相关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科技调查研究。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内设9个机构(股级)。
1、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拟定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全局性会议,负责局党支部会议和局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固定资产、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负责新闻发布和对外协调联系;承担重要文件、报告、领导讲话和综合性、理论性文稿的起草及重要文稿的审核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办公设备配备和车辆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动工资、“五险一金”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信访、综治维稳、安全保卫的检查督查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经济运行综合股
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运行态势,分析行业发展形势并发布有关信息;拟订行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提出综合平衡调配运行要素的意见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目标综合管理考核;建立和完善工业预警机制,提出工业品收储和动用储备物资意见建议,承担行业应急管理、指导产业运行有关工作。
负责研究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政策措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重点产业集群化发展;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区域协作、对外合作与交流的有关事项;研究工业化发展战略,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对策措施;制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协助实施工业经济发展“走出去”战略;配合做好央企入县组织协调和入县企业的跟踪服务;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重大课题研究;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产业集群及城乡产业一体化推进、区域经济、县域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困难企业认定,并提出帮扶企业改善生产经营环境,做强做大的帮扶措施;起草全局性工业发展的综合性材料和重要《规定》、《意见》等文稿;联系市工信经济运行科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交通物流和电力保障股(原材料和装备工业股)
负责保障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组织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企业)要素保障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要素保障应急方案,协调解决生产要素需求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工作,提出电力运行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监管电网调度,电力行政管理,承担电力需求管理工作;参与建立全县综合运输体系协调机制,负责协调重点物资运输;监测分析工业物流运行态势,拟定工业物流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
负责矿产、有色金属、建材等原材料工业行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原材料工业发展监测分析,研究原材料的市场动向,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协调原材料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工作;编制原材料行业专项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经济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工作;履行黄金管理职责;拟订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促进政策;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及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和推动实施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示范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提出清洁生产项目和资金计划的安排意见;参与拟订全县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全县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工作;联系市工信委交通物流和电力管理科、原材料和装备工业科、煤炭行业管理科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中小企业股
负责指导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监测分析运行发展态势,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指导实施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提出中小企业项目和资金计划的安排意见;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生产和对外交流合作,指导中小企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负责指导中小和非公企业上市培育;负责提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指导中小微企业创业培训、公共信息、融资担保、技术创新、维权保护的平台建设;协调处理民营经济经营者投诉,维护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经营者合法权益;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履行县人民政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制糖、制茶、烟草、食品等轻工业的行业管理;承担消费品工业发展监测分析,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专项发展规划、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组织实施消费品工业行业重大项目;负责生物产业扶持项目管理和项目储备管理工作;联系市工信委中小企业科、消费品工业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节能管理股(镇康县节能监察大队)
负责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政策和年度节能计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提出行业专项节能项目和资金计划的安排意见;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组织实施行业重大节能示范工程,承担行业节能产品能效标识管理工作;执行行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考核标准,负责节能目标管理考核和节能监察工作,负责淘汰落后产能,组织开展行业节能宣传培训;负责组织用能单位主动开展能源审计工作;负责工业节水工作;负责新型墙材推广使用工作;履行县人民政府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县人民政府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联系市工信委节能管理科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技术创新和园区管理股
负责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编制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规划及新产品开发计划,拟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年度工业投资计划;组织工业跨越发展项目核查、会审和上报;组织协调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负责认定、评价、转报企业技术中心;负责有关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监管;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业品牌培育工作;组织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和科学布局;实施工业园区管理,促进产业聚集、企业集群发展;指导工业园区软环境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工业园区发展监测分析, 协调解决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承担有关投资管理工作;协调并推动重大工业建设项目的实施;联系市工信委技术创新和园区管理科、发展规划科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网络和信息资源管理股(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推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工业企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
负责组织拟订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受理设置无线电台站(网)申请,协助市级开展无线电监测;协调与军队、相邻地区在无线电管理方面的关系;负责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拟定本行政辖区内无线电管理规定;承担无线电管理的相关行政投诉工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综合治理和协调保护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受理无线电干扰投诉,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事宜;组织无线电管理法规的宣传、贯彻;配合开展无线电安保和维稳工作;协助征收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联系市工信委网络信息和资源管理科、无线电管理科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科技管理股(农村与社会发展股)
负责拟定科技促进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编制并组织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方面的科技计划,促进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组织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相关科技计划;指导农村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型农村合作组织的有关工作;负责科技扶贫工作;负责组织编写申报农村和社会发展的科技计划项目,并监督项目的实施及组织验收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培训及培训统计工作;负责科技活动周等宣传组织工作;牵头协调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科普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研究拟订全县科技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草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县级科技计划经费配置的建议;拟订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负责县级的科学事业费、应用技术研究开发资金、科学技术普及经费和科技专项资金拨付;组织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的规章制度,负责科技交流与合作事宜;负责省级、市级科学技术奖的组织推荐,科技统计、科技保密、民营科技及技术市场与统计、技术合同登记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全县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的培养和引进工作;负责科技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牵头协调落实推进创新型镇康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编制与组织实施工业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计划,加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服务业的培育发展,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组织推荐申报国家及省、市高新技术发展相关科技计划;推动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各项认定及科技基础平台建设推进工作;联系市科技局农社科、综合科、工业科、情报所、可持续发展办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知识产权管理股
负责协调全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定全县专利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县专利工作体系,指导全县的专利工作;负责专利保护工作,协助处理专利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指导管理专利代理、评估和信息服务等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和规范专利技术交易、专利许可合同的登记工作;负责有关专利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专利技术;指导科技开发项目的专利管理工作;管理专利资助资金及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负责专利人才培养及专利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 联系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科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认真落实省、市上级部门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的相关政策,围绕市、县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加强对重点产业、企业、项目的跟踪监测和预测分析,研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县工业经济持续稳步发展。
2、抓好企业的“升规”工作。一是跟踪帮助企业进行升规申报;二是跟踪相关企业新投产项目的投产达规;三是跟踪企业生产经营帮扶,争取年内实现达规统计;四是继续帮助好制茶企业建立统一的市场营销体系,整合加工资源,实现规模化经营。
3、大力发展微型企业,为非公经济发展注入新鲜血液。认真抓好省、市有关加快非公、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型企业的扶持和倾斜,补充完善工业经济发展的企业规模结构体系。以《云南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为政策导向,用足、用活有关政策,大力发展微型企业,为非公经济发展注入新鲜血液,构筑经济发展平台。
4、抓好科技进步工作。一是根据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认真做好项目库储备,并积极申报各类科技项目,主动与省、市联系,力争项目资金的支持。二是认真开展各类培训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好全国科技活动周、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四是组织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5、抓好重点工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推进工作。不定期深入企业调研,积极做好综合协调服务,努力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多方协调,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衔接沟通,积极协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等有关问题;加强项目投资监测,着力优化投资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工业投资项目稳步推进;建立重大项目协调服务机制。进一步做好重大项目的跟踪问效服务,做到主动沟通、主动协调,切实把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县工业投资稳步推进。
6、抓好项目储备及前期工作。重点做好项目筛选、储备、申报和跟踪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库及项目信息采集工作。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业务衔接汇报,为项目申报工作打好基础,要抓住各种发展机遇,争取各行业的项目扶持政策,为企业、项目争取最大的资金扶持。
7、抓好节能降耗工作。坚持节能降耗不放松,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增长,确保年度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完成。
8、抓好信息化工作的稳步推进。加强协调监督全县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工作,尽快研究我县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相关措施意见。
9、继续深入企业调研,抓好协调服务工作。一是不定期深入企业,分析企业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难题,努力破解制约企业发展瓶颈,为县委、县政府当好经济发展的参谋。二是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开展工矿企业、水电企业各项安全生产检查,整顿安全隐患,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10、抓好部门的内部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完善各项局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稳步运行;二是抓好党建目标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及部门信息化建设;强化大局观念,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 2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00.8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0.844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00.84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0.84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0.8443万元(本级财力300.844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00.844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00.8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84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8443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保障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人员工资273.2583万元及单位公用经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11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73.2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25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资金10.77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镇康县商务局因机构改革财务分开单列,所以部门预算相应同比上年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镇康县商务局因机构改革财务分开单列,所以部门预算相应同比上年减少。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用于保障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万元,包括办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目录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本级)
十一、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表:
镇康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