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教育局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及增减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计划安排情况
第二部分 镇康县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一、单位情况概要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意见;拟定全县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协调实施工作。
2.规划、指导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督促、检查各乡(镇)教育办公室、县直学校(园)安全工作。
3.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促进农科教结合;负责全县完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成人学校和县直中等及其以下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的报批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以及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4.管理、指导全县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科研规划;组织实施“两全”、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及职能范围内学校办学水平的督导与评估;指导教育学会工作以及各乡(镇)教育办公室、县直各校(园)、教育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5.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及教育收费的政策;负责本级教育经费的分配;配合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补教育专款的管理;监督检查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划指导、统筹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的教育基建、援助、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导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负责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6.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研究提出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制定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8.督促和宏观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加强学校民主监督。
9.加强对各乡(镇)政府对教育工作的管理情况以及乡(镇)教育办公室和学校的各项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镇康县教育局内设7个职能股室,其中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副科级,其他机构为股级。
1.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的运转和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有关事项督办工作;负责教育宣传以及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草拟本单位重要材料及文件,审改印发各类文件、材料;拟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组织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承办中小幼教师奖励基金会的具体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基础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重点规划、指导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工作;推动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统筹协调并提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指导学校管理工作和学籍管理工作,加强对外国籍学生管理;综合规划、指导全县普通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学校的体育达标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的报批工作;负责做好学生资助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做好各类学生资助、助学贷款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统筹管理中、初等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拟定中、初等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发展规划;负责研究中、初等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并指导实施;负责各类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建立、调整和撤销的报批工作;指导中、初等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好乡、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协调、指导全县学校勤工俭学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科教统筹”;综合管理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拟定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政策、规章、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教育、教学和改革;审批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和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教育机构进行报批;会同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做好初中学生的职业技术培训工作;监督、检查、评估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办学情况;开展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负责人、师资队伍、管理队伍的政策与业务培训。
负责贯彻国家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当地政府和上级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和人员安全、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指导、协调和处置;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建立健全学校和学生安全防范体系;负责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协调、参与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指导学校禁毒防艾、食品安全、疾病预防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督查和考核评估;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计划财务股
拟定全县教育投资计划和经费筹措、管理意见;负责本级财政教育经费的分配和中央、省教育补助专款预算的编制、管理和全县教育事业经费的财务预决算编制工作;指导全县校产管理、校舍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的工作;检查、监督各类教育经费及其使用;统筹管理赠援款和外资贷款;对全县教育收费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指导、核拨教育系统工资;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审计,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师周转房或廉租房的管理工作;加强与财政、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的联系,为学校的勤工俭学创造良好的条件,管好用好勤工俭学经费;积极引进外资、技术、做好县与县和外地间的项目协作、信息交流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教办室、县直各校(园)学生资助体系的各项工作和学生资助、助学贷款的管理及发放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人事股
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和劳动管理体制的改革;组织全县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系列专技职务和政工系列职称的评审、推荐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工教育、抚恤慰问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做好干部职工信息收集工作;负责县级及以上级别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推荐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招生考试办公室
负责招生考试法规、政策的宣传,制定本县贯彻意见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县高中会考、学业水平测试等工作及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工作;组织、指导高中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组织和动员干部职工及社会人员参加自学考试、社会考试并指导社会助学工作;负责做好有关考试的考务工作;组织做好各类考试的报名、考试、试卷的运送、保管、使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
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有效地实施《镇康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负责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营养改善实施方案;牵头负责“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托餐家庭(个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组织相关部门,针对原料供应、加工、操作、包装储存等各个环节,制定和落实具体的监管措施。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供餐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指导和监督。编印《营养改善计划简报》;做好营养改善计划信息收集、报送、发布工作;负责营养改善计划报表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分发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文件资料。做好全县鸡蛋、牛奶配送相关工作。做好其他临时性安排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贯彻国家和省政府颁发的教育督导法规,组织实施本县的教育督导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以及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做好“两基”复查年审工作;拟定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办法;督促各乡(镇)教办室、县直各校(园)积极开展素质教育;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实施督导评估;组织开展对教育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指导各乡(镇)教办室、县直各校(园)教育督导工作。
组织管理全县各类学校德育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参与指导思想政治课、思想品德课的教学;规划、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德育基地建设;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学校法制教育及校外教育,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承办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教育系统的思想宣传工作以及学校团队工作;加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工作网络建设。
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中小学师资培养、培训工作;规划全县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及提高学历层次的工作,并组织、指导实施;指导教师进修学校管理工作;抓好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认定工作;负责国际援助项目的中小学教师培训;负责组织和指导普通话的普及、推广、水平测评的组织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编制
镇康县教育局机关行政人员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1名(副科级);股室领导职数7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全县教育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调整,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义务教育发展成果;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步伐,加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加大政治理论学习力度。2.坚持“两基”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3.继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4.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5.不断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6.不断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7.不断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8.大力发展职业教育。9.不断改善办学条件。10.全面推进素质教育。11.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二、单位2017年收支预算 (见附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镇康县教育局的收支已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115.08万元,比2016年19171.12万元增长10%,其中:财政拨款20722.08万元,比2016年18971.12万元增长9%;基金预算收入393万元,比2016年200万元增长96.5%。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11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24.65万元,占总支出的84.42%,比上年增长7.2%;项目支出2897.43万元,占总支出的13.72%,比上年增长23.71%;基金预算支出393万元,占总支出的1.86%,比上年增长96.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基本支出17824.65万元,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645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2%;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212.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日常公用经费155.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87%。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局机关公用经费33.5万元,车辆经费2万元,运动会经费43.79万元,中小学公用经费52.8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项目经费2897.43万元,占总支出的13.21%,其中:连片地区教师补助经费1008.48万元;十四年免费教育补助资金820.52万元;优秀公务员项目经费1600元,主要用于优秀公务员奖励支出;助学贷款风险项目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上交省上助学贷款风险支出;营养改善项目经费789.71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支出;国开行贷款、职业教育发展项目经费20.44万元,主要用于归还贷款及职业教育发展支出;运动会经费43.79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第十五届中小学生运动会支出;2016年“三区人才”补助项目5万元,主要用于“三区人才”计划人员支出;中小学教学质量奖金61万元,用于奖励成绩优秀的学校师生;勤工俭学收入42.71万元,用于免补学校公用经费;村干部学历提升资金22.95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学历提升;特聘教师工资7.5万元,主要用于职校开展职业教育特聘教师工资;2016年教育收费项目资金36.38万元,用于免补学校公用经费;建档立卡人才培训经费23.79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户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3万元,占总支出的1.86%。主要用于校舍维修项目县级配套238万元,用于全面改薄县级配套项目支出155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本单位无政府采购计划安排。
附件:
镇康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