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教育体育局)
镇康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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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职能
班子成员
内设机构

镇康县教育体育局是镇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的教育体育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意见;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措施以及教育体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协调实施工作。

(二)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县直属学校和体育单位、各乡(镇)中心校、初级中学教育体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理科实验基本操作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好全县中小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及教育装备发展规划。

(三)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联系、协调、服务高等教育工作;推进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负责全县完中、中等职业学校和县直中等及其以下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的报批工作。

(四)指导社会力量办学以及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负责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设立、撤销和变更核准工作。

(五)负责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统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县域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组织编写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统筹管理民族教育工作。

(七)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及教育体育收费的政策;负责本级教育体育经费的分配;配合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补教育体育专款的管理;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管理、筹措和监督检查;负责规划指导、统筹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的教育体育基建、援助、合作与交流项目;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学校,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负责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工作。

(八)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教师、体育从业人员和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推荐、出国(境)人员资格审核;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单位、学校教师、干部职工调配录用、劳动工资、考核退休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学校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结构编制、职工教育、抚恤慰问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负责县级及以上级别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推荐工作;配合人社部门保障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培训、指导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和劳动管理体制改革;协助编制部门管理中小学编制;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老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招生考试法规、政策的宣传,制定贯彻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非学历教育考试管理工作。

(十)督促和宏观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贯彻国家、省教育体育督导法规,组织、实施、指导本县教育体育督导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普法教育,依法治县、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工作;督促各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负责地方性教育体育政策、规章的监督落实;负责教育体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对执行和遵守国家、省有关教育体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拟订全县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县级体育活动,组织参加、承办、举办县级及以上赛事;负责法定职责范围内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各类体育健身活动;负责联系县体育总会和县老年协会工作,指导体育单项协会开展工作。


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等工作;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有关事项督办工作;负责草拟重要材料及文件,审改印发各类文件、材料;拟订各项工作制度;负责组织综合调研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教育领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负责教育宣传、后勤管理、局机关职工的考勤;负责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局机关其他事务及车辆管理;负责妇女、老干、工会工作。

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负责领导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园)党组织建设;引导教育系统各类党组织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教育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实施党建工作计划,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加强教育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负责督促、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基层党组织抓好自身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培训、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统计等工作。

人事(审批)股: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体育从业人员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和劳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组织全县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系列专技职务和政工系列职称的评审、推荐;负责出国(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工教育、抚恤慰问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做好干部职工信息收集工作;负责县级及以上级别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推荐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班子及人员考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协助编制部门管理教育体育系统编制;负责教育体育系统违纪违法处理和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负责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政策、规章、制度宣传、报批审核工作。

教师工作(师训)股: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师资培养、培训工作;规划全县教师学历达标及提高学历层次工作,并组织、指导实施;制定教师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选派教师到华外任教,完成全县教师培训相关业务;负责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和认定工作;负责国际援助项目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普通话的普及、推广、水平测评的组织工作。

教育(职成教)股: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工作,推动基础教育教学和体制改革;指导巩固提升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统筹协调并提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学校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加强对外国籍学生管理;综合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教育(含民办教育)和校外培训机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扶贫工作;统筹管理中、初等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联系高等教育工作;负责拟订中、初等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指导中、初等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颁发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指导、对口升学的推荐、审查工作;拟订职业教育招生计划;指导好乡、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劳动力转移培训;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相关工作;指导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做好初中学生的职业技术培训工作。

计划财务股(会计核算中心):做好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投资计划和经费筹措、管理;负责县级财政教育体育经费的分配和中央、省、市教育体育补助专款预算的编制、管理和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经费的财务预决算编制工作;规范各类教育体育经费检查、监督和使用情况;统筹管理赠援款和外资贷款;对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收费和勤工俭学收入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指导、核拨教育体育系统工资;统筹开展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乡(镇)教办室、初级中学,县直各校(园)主要领导离任审计,监督、审计学校教育经费;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经费统计报表的统计、绩效分析和审核上报工作;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和向上争取资金的统计。

安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股:负责指导、协调教育体育系统安全和维护稳定工作。协调、参与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校园反恐防暴;负责校园防暴力、防欺凌工作;负责学校食品管理、食堂“六T”管理、实验器材管理、药品管理、校车管理、消防、交通、应急避险、禁毒防艾、疾病预防等安全宣传教育和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师生人身伤害责任保险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建立健全学校和学生安全防范管理体系;负责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工作的督查和考核评估工作;负责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等相关工作。负责“平安校园”“洁净校园”和“无烟学校”创建工作。

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完成县招生考试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招生考试法规、政策的宣传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普通高校、高中阶段学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的非学历考试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全县高中会考、学业水平考试、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及面向社会开考非学历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高校招生报名考试的考务和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组织、指导高中阶段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负责学校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上机会考工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教育的研究和实验;配合做好大中专学生兵役登记及应征入伍相关工作。

德育股: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普法教育、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全县各类学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工作;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德育基地建设;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负责指导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工作,负责“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督导室: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体育机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以及教育体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统筹全县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开展教育质量监测;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组织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对县政府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督导各乡(镇)教办室、初级中学,县直各校(园)积极开展素质教育;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实施督导评估;组织开展对教育体育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

基建股: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布局规划、标准化建设及项目申报、立项和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校产管理、校舍建设、校舍安全和改善办学条件的工作;负责公租房或廉租房的管理工作;完成本级教育体育建设工程及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工程进度,抓好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工作;配合计财股做好项目资金申请和拨付工作;积极引进外资、技术,做好系统内项目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绿色校园”创建工作。

体育股: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体育统计工作;组织全县体育特色乡(镇)、特色先进社区等创建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健康教育、学生军训工作;负责协同有关部门抓好群众体育工作;组织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检)测活动;负责组织县级群众体育活动;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配合做好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参加、承办、举办县级及以上的竞技项目赛事;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学校阳光体育、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负责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体育竞赛;负责全县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后备人才的培训;负责裁判员培训、管理、注册、考核等工作;抓好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学校的体育达标工作;管理、指导群众体育事业以及全县竞技体育工作等。

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坚持公益性为主,公益性和服务性相结合的原则,参与组织或承办全县青少年的德育、文艺、体育等方面的素质教育活动;组织和承办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文化汇演、展演工作;组织青少年儿童的各类培训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研(电教)室:负责管理、指导、规划全县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研教改和教学工作,根据学校的教学需要,对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教学评价等进行研究;负责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过程管理、评审及教学论文评选等工作,指导示范课教学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负责组织教学科目统测、抽测,开展教学质量监测分析评价;负责实验教学、实验室规划、电教、实验仪器设备设施、教辅、图书、音体美等仪器装备计划、采购、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信息化的使用、日常管理督促检查、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智慧校园”和“质量校园”创建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宣传和执行国家、省、市、县教育资助政策;做好学生资助业务工作;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学生资助资金的兑付等相关工作;负责学生助学贷款的申报、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配合各级各部门及社会爱心人士做好捐资助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