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400336001001000
镇康县木场乡中心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不断强化教师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学校的教育体育安全管理工作;不断促进教育信息化规划和建设工作;研究制定、组织实施现代教育技术及教育装备发展规划。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教学处、安全与德育处、总务处、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镇康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木场乡中心校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105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114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1748人。年末遗属1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镇康县木场乡中心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照教育体育系统任务清单全面落实各项工作,着力解决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最大限度满足家长的合理需求,引领全镇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一)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落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持“五强五好”,强化“驻校蹲点”,推进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深度融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
(二)教育教学工作。以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落实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不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规范使用审定教材。加强课程建设、开发、实施,重视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校长和学校各类管理人员要带头上好课,做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的表率;带头抓好教研,做教学改革创新的表率;带头抓好管理,做严管厚爱的表率。积极开展德育、体育、美育、卫生健康、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加强“五项”管理,落实“双减”“双升”目标任务。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落实控辍保学登记、报告和劝返等责任,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膳食质量。建设以文明校园、质量校园、平安校园、绿色校园、智慧校园、洁净校园为主题的美丽校园,健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三)安全管理工作。以“生命至上、健康至上”为根本遵循,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扛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压实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职责,加强安全排查、整改和督查,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和谐稳定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四)财物、资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好国家政策、法规和制度,加强学校治理,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科学做好学校布局规划,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管好用好学校资产。
(五)教师发展工作。按照“四个好老师”“四个引路人”标准,建设一支信念坚、政治强、师德高、业务精、作风实的教师队伍。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文关怀。加强教师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整体提高教师核心素养和综合素质。提高校长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领导力,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绩效奖励考核机制,突出全面育人和教育教学实绩,充分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为空表。
本单位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木场乡中心校2024年度收入合计2714.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4.76万元,占总收入的94.1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0.11万元,占总收入的5.9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0.65万元,增长13.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0.54万元,增长7.15%;其他收入增加160.11万元,增长1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学生公用经费的清算力度,公用经费收入增加;2024年课后服务费纳入年初预算,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木场乡中心校2024年度支出合计268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8.03万元,占总支出的71.69%;项目支出761.43万元,占总支出的28.31%。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0.42万元,增长12.5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9.32万元,下降2.00%;项目支出增加339.74万元,增长80.57%。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加大对学生公用经费的清算力度,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教师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木场乡中心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8.0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20.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7%。人均人均基本支出16.19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木场乡中心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1.4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普通学校公用经费项目经费258.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工作正常开展,支付水电费、教师培训、差旅费、采购办公设备、用品,完成学校零星维修,按期完成项目规划年度目标任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2.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92.3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少小民族活补助,有效保障教育公平,减少因家庭经济状况差异而造成的教育机会不均等。
3.城乡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直达资金项目经费133.19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学生的营养膳食情况,有效提高学生的健康体质,增强学生的体魄。
4.2024年教育工作会经费项目经费1.2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乡村优秀教师,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5.城乡义务教育补助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项目经费35.49万元,主要用于落实乡村在岗特岗教师工资待遇,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扩充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6.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资金项目经费141.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课后服务耗材及教师课后服务补助,保障课后服务的正常运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木场乡中心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0.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2%。与上年相比增加171.88万元,增长7.19%,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3%。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财政加大对学生公用经费的清算力度,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教育(类)支出208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3%,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5%。主要用于发放教师工资、支付办公费、邮电费、修缮费、生活补助、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提高2024教师基本工资标准及调整提高学生生活补助标准。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0.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8%,完成年初预算的85.29%。主要用于发放本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单位退休和调出人数增多。
3.卫生健康(类)支出83.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完成年初预算的79.3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教师医疗保险、生育等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单位退休和调出人数增多。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1.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完成年初预算的83.6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单位退休和调出人数较多。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镇康县木场乡中心校资产总额2141.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24万元,固定资产2031.9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0.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镇康县木场乡中心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40033600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