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镇政办字〔2022〕2号)文件要求,结合木场乡实际,特向社会公布木场乡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现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木场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分管领导牵头、各职能部门及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政务公开列为重点工作来抓。
(二)严格公开内容。我乡严格按要求发布、更新信息,公开内容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内容不泄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我乡主要通过镇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没有需要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提升服务水平。我乡坚持以“贴近群众”为原则,创新工作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强化服务意识。以政府网站为平台,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务动态、政府文件等方面积极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本报告的电子文稿可在镇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木场乡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镇康县木场乡人民政府,邮编:677706,电话:3060550,邮箱:lczkmcxzf@126.com)。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2021年,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突出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全面,信息发布质量不高;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开展好自身工作业务学习培训,与信息公开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在202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乡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宣传工作,让群众居民能够切实体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的实用性和便捷性,拉近与社会公众距离;三是认真对照信息公开目录,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整合,与目录体系建立关联关系,提升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乡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