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民政局)
镇康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8 09:17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2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结合镇康民政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来,镇康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益事业等民政信息5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镇康县民政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依法保障社会公众合理信息需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办理答复工作。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制定印发《镇康县民政局关于做好宣传信息工作的通知》《镇康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镇康县民政局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镇康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镇康县民政局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等,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持续动态更新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板块,确保公开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规范网站更新管理工作,明确专人常态化做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政信息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更好地服务广大公众。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镇康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公开机关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工作提炼总结不够,民政工作宣传不足。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培训,丰富公开内容,除法定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决策过程、预算执行细节、项目实施进展等,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是提高公开内容质量。深度提炼总结,组织业务人员学习写作技巧,定期开展工作总结交流活动,挖掘工作亮点。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公开内容一律由信息撰写分管领导初审、办公室主任复审、分管宣传工作领导终审,切实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镇康县民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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