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索引号
zk92/2024-00006
发布机构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9-21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镇康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5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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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和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相关人事代理工作。

  7.负责全县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制定引智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8.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及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

  9.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拟订全县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10.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监督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承办镇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围绕稳就业,就业创业工作成效凸显

  ⑴.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着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抓实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71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8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9.5%;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0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开发公益性岗位756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564个),完成目标任务的397%;新增公益性岗位到岗人数12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4%;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8%,控制在4.2%以内。

  ⑵.积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创业服务效率,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贷免扶补”扶持创业182人,发放贷款资金217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82人100%,带动就业728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07人,发放贷款资金132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7人的100%,带动就业428人。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确保就业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年内支出就业专项资金1048.29万元,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30万元、社会保险补贴92万元、培训鉴定补贴592.5万元 、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3.2万元32人、云岭大学生创业扶持补贴3.5万元、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费补贴0.0698万元、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227.02万元。

  ⑶.认真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加大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企业稳岗补贴及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帮助企业减负和职工技能提升发挥积极的作用,完成18户稳岗补贴审批工作,支付稳岗补贴46.8万元,受益职工1438 人;发放失业金59万元673人次,支付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7万元175人次;支付按月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临时价格补贴2万元235人次。

  2.围绕惠民生,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以扎牢民生保障网为主线,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动态管理和成果运用,着力抓好扩面征缴和运营风险防控,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一是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三类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达136142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00.6%,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17932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760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0610人。二是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及保值增值工作,以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执法检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和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检查为抓手,全面抓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10355.16万元,其中:完成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9440.1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42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487万元。三是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度,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做好基金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共支付各类社会保险待遇11791.46万元,其中: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4755.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6499.4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3026.35万元,工伤保险待遇422万元,失业保险待遇114.8万元。四是全面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2019年继续延续执行失业保险费率为1%,其中:单位承担0.7%,个人承担0.3%的降费政策;从2019年5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起月缴费减少120余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月缴费减少10万余元,工伤保险月缴费减少7万余元,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围绕强素质,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

  强化人事人才支撑,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健全人才工作政策体系,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快培养、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和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扎实抓好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扩大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模、结构不断优化。一是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完成职业技能培训5711人,完成任务数的100%;取得职业资格证书148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70%;新增高技能人才2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二是做好2018年全县政府系统科级以下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后续工作,政府系统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加考核382人、机关工勤人员参加考核123人,事业单位人员参加考核2788人。三是完成2018年延后聘用3名事业新进工作人员的后续招聘手续;完成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满转聘1人,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人;完成“三支一扶”招聘1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59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人;办理6名专业技术人员解聘辞职备案工作;完成25人的调配工作;完成教育、卫生系统47人调动备案工作;完成8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职工作。四是完成机构改革后职称晋升和职务系列变更等工作的督促指导,按规定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职称变更和任职资格审批等工作,不断推进专业技术职务改革进程,进一步规范各级评委会的组织办法及工作程序,完成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2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28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189人,初级职业技术职务审批58人;完成736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变动、岗位级别正常晋升审核工作;共办理职称资格证书142本。

  4.围绕促增收,深化改革稳步推进

  积极稳妥推进深化机构改革,逐步形成符合实际、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一是按照上级关于深化改革的部署,将公务员管理职能划入县委组织部、将军官转业安置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将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已按规定全面完成深化机构改革工作。二是完成2018年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核工作;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正常晋升薪级工作;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岗位晋升工资729人次;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32人;计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丧葬抚恤费9人,审核享受遗属定期生活补助费9人;完成2018年新聘87名事业人员转正后工资确定及工龄审核认定相关工作,完成2018年新聘47名特岗教师定职后工资确定工作。三是统筹推进各类分配政策的落实,协调抓好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9年我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任务为29137元,预计增速9%。前三季度完成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29元,同比增长9%,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9137元的66.7%,全年预计完成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164元,预计增速9.1%;继续推进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等工资宏观调控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对最低工资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四是继续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不断健全完善防治“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

  5.围绕促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稳定

  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着力点,不断加强劳动关系源头治理,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机制,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全力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是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稳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裁审衔接机制建设,加大调解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信访、诉讼及相关部门的机制衔接,切实提高调解仲裁效能,审理确认劳动关系申诉案件1件,以仲裁裁决进行结案,仲裁结案率达100%。二是抓实劳动用工规范管理。积极推进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管理工作,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共有628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网上注册登记劳动用工4069人,合同签订率97.5%。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外籍人员入境就业(务工)管理暂行办法》施行,2019年10月1日起,抽派2名专职人员进驻县外籍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做好境外就业(务工)人员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工作。三是抓实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全面完成2018 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实现辖区内用人单位全覆盖,共完成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396户;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禁止使用童工专项行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等活动,主动巡查非建设领域用人单位160多个,涉及劳动者4445人;对我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等用人单位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共抽查用人单位52户,涉及劳动者1599人;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促施工企业缴纳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91万元,退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29个,涉及金额321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余额为1180.92万元;共接待群众来访251人/次,协调处理投诉(举报)拖欠工资案件5件,为劳动者追回工资366.97万元,涉及劳动者人数109人。四是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推进。自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及时成立并适时调整充实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印发相关文件,并设立扫黑办,组建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专班,群策群力抓好人社系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形成了“全员参与、齐抓共治”的工作格局。共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3次,多次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并针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者维权、劳务市场劳资纠纷、行政许可、来信来访等工作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均未发现涉黑涉恶涉乱、“保护伞”、“关系网”等违法犯罪线索。

  6.围绕行业扶贫,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推进就业和社保扶贫工作。一是就业扶贫有序推进。全面抓好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就业扶贫机制,精准掌握底数,搭建县乡村三级工作平台,成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服务站,明确专人分级负责辖区内劳务需求调查、转移就业政策宣传、外出务工人员跟踪服务、务工收入台账建立更新等工作;同时,强化对沪滇劳务协作政策的落实力度,多方面开发公益岗位,并借助沪滇劳务协作机遇,和一些优质企业建立长期用工协作关系,规范劳动用工和提升组织化程度。全面做好扶贫车间认定,目前已完成认定4户;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5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9366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5395人次),完成任务数19200人的100%,;完成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585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8270人次),完成任务15966人次的128%。二是社保扶贫有序推进。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全面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全覆盖;全县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有28229人,已参保28229人,参保率达100%,其中未标注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682人,实际代缴682人,代缴资金68200元,代缴率达100%;全县有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11703人,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有8820人,已参保8820人,参保率达100%,其中符合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3867人,实际代缴3867人,代缴资金386700元,代缴率达100%;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确保符合条件人员100%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三是扎实开展挂钩帮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脱贫攻坚部署要求,全面抓好行业扶贫的同时抓实挂钩村的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印发《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挂钩帮扶工作方案》,以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为重点,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共派驻2名干部职工长期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驻村带班制度,扎实抓好“挂包帮”遍访工作,全局51名干部职工(涉及机构改革划转的同志按原挂钩村开展挂钩帮扶工作)分片挂钩勐堆乡茶叶林村、铜厂村和勐堆村13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抓好脱贫攻坚后续帮扶工作。

  7.围绕强基础,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一是从严从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抓手,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聚焦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做好从严从实的表率。共召开专题会议3次,召开由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会议3次,及时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制定印发《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及主要任务分解方案》;按季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分阶段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扎实抓好“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全面抓好“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推进机关党建创新提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镇康人社事业跨越发展;年内共召开党员大会3次,组织上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开展集中学习20余场次,共计参学400余人次。 三是扎实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形成长效机制,把主题教育向纵深推进。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党组集中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等为载体,开展了为期6天两个班次的读书班,累计参学240人次,实现干部职工全覆盖;主要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法规汇编和准则条例等内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检视问题各阶段工作,6名科级干部分别就个人确定的6个专题撰写调研报告6份,局党支部全体党员对照“十八个是否”认真剖析、逐一检视存在的问题,共查找出问题287个,制定整改措施287条。四是不断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镇康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806万元,涉及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南伞镇、勐捧镇、勐堆乡、军赛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已完成组织验收并投入使用;同时,积极申报其余三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做好人社领域“十四五”规划前期工作。五是统筹做好其他工作。统筹抓好综治维稳、依法治县、民族团结、机关文化建设和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意识形态等工作;依托云南人社(12333)手机APP、“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等推广使用,全力打通人社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781.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1.06万元,占总收入的86.68%,比上年同期增加19.8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沪滇协作资金及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370.45万元,占总收入的13.32%,比上年同期增加24.62%,主要原因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41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0.64万元,占总支出的89.23%,比上年同期减少2.18%,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因机构改革,从我单位调出17人并减少了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这个内设机构,所以减少了工资福利支出和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健康扶贫基本医保财政代缴资金的支出;项目支出259.46万元,占总支出的10.77%,比上年同期增加40.23%,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继续支付就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及新增了沪滇劳务协作项目资金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0.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8%,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因机构改革,从我单位调出17人并减少了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这个内设机构,所以减少了工资福利支出和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健康扶贫基本医保财政代缴资金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2.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98.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9.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23%,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继续支付就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及新增了沪滇劳务协作项目资金支出。

  1.“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支出175.4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就业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检测费、项目款及办公设备购置款;

  2.“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支出84.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各乡镇沪滇劳务协作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技能培训资金、扶贫车间一次性奖补资金、参加劳务对接招聘会费用、省内及省外转移就业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3.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73%。与上年对比减少17.9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因机构改革,从我单位调出17人并减少了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这个内设机构,所以减少了工资福利支出和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健康扶贫基本医保财政代缴资金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9%。其中:

  (1)“2080101-行政运行”支出770.5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工资及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2)“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支出14.9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就业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检测费、项目款及办公设备购置款;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58.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

  (4)“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支出15.9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局2018年度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

  (5)“2080602-厂办大集体改革补助”支出90.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原国有企业改制欠缴社会保险费;

  (6)“2080704-社会保险补贴”支出149.8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镇康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补贴及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7)“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538.9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镇康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及2019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8)“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支出18.2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助及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9)“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支出2.1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三支一扶”人员工资;

  (10)“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6.9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4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其中: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7.5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及参公编制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8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编制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

  (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1.8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大病医疗保险费。

  3.农林水(类)支出157.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其中:

  (1)“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29.4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大学生村官工资、绩效工资及住房公积金;

  (2)“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支出123.4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沪滇劳务协作项目资金、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养老保险资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补助资金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

  (3)“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4.1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各单位2008年度创业担保贷款普惠资金及印刷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50万元,支出决算为万6.35万元,完成预算的50.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6万元,完成预算的72.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9万元,完成预算的37.5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19万元,增加3.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9万元,增加2.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0万元,增加3.7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走访、考核、验收工作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6万元,占54.49%;公务接待费支出2.89万元,占45.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人社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市级相关工作检查、脱贫攻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0.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1.9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沪滇协作资金及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405.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2.31万元,固定资产156.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600.63万元,无形资产6.24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8.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30.2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0.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变动,在建工程增加175.46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09万元,其他资产无增减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05.96

642.31

156.79

136.86

0.00

0.00

19.93

0.00

600.63

6.24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1日

  监督索引号5309240053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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