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索引号
zk92/2024-00005
发布机构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10-22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镇康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50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400531601000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和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相关人事代理工作。

7.负责全县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制定引智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8.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及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

9.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拟订全县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10.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监督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承办镇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围绕稳就业有序推进创业就业工作

.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目标,落实更加积极的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着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切实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全面落实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就业政策,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 3115 人,完成目标任务 2805 人的 111.05%;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 718 人,完成目标任务 715 人的 100.42%;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710 人,完成目标任务 700 人的 101.43%;开发公益性岗位 328 人,完成目标任务 315 人的 104.12%;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 1131 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 563 个、公安辅警岗位 66 个、生态护林员岗位494 个);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9%,严格控制在指标 4.2%以内;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13人,完成目标任务 13 人的 100%。

⑵. 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力度,有效促进转移就业 。扎实抓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不断扩大农村劳动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模,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和提高转移就业质量。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19628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9500人次的100.66%;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130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9000人次的105.95%。

⑶.积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创业服务效率,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年内受理“贷免扶补”扶持创业贷款申请 284人,为284名创业人员发放扶持创业贷款385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284人的100%;年内受理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申请103人,为103名创业人员发放扶持创业贷款138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3人的100%;带动就业1600余人。

2.围绕保民生,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⑴.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有序推进。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分类施策,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面。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20737人,完成目标任务 120186人的100.46%,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11918人,完成目标任务11800人的101%,执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职工人数达5037人(不含离退休人员),完成目标任务5022的100.2%,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职工人数达4520人(不含离退休人员),完成目标任务4450人的101.57%,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108819人,完成目标任务108386人的 100.4%;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7806人,完成目标任务7800人的100.08%,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户数达81户,完成目标任务30户的270%,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惠及职工人数达2174 人,完成目标任务1000人的217.4%,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额18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80万元的102.7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1831人,完成目标任务10850人的109.04%,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22个1225人,参保率达 100 %,超额完成 92%的目标任务。

⑵.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及保值增值工作。以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执法检查、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和社会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检查为抓手,全面抓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全年共征缴各类社会保险基金达12097.44万元,其中:征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774.6万元、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5554.69万元、征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70.88万元、征缴工伤保险基金354万元、征缴失业保险基金343.27 万元。

⑶.做实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按时足额支付各类社会保险待遇,依法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完成支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1925人次6927.54万元,完成支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4086人次7002.02万元,完成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236288人次2696.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费1492人175.1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补助金1776人次20.45万元,完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50人次326.95万元,完成支付失业保险待遇3046人次487.7万元。

⑷.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严格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折不扣执行社会保险费“减、免、缓、延”缴纳政策,年内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11户28180人次1327.8万元、减免工伤保险费159户48405人次101.07万元、减免失业保险费113户2300人次76.69万元。受理申请延缴、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的企业7户涉及职工1075人,受理延缴、缓缴失业保险费申请的企业10户涉及职工800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⑸.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不断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效凸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实现社银接口交换发放待遇,业务经办日趋规范化和标准化,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和职业年金归集投资运营实现信息系统经办,按期归集上解职业年金委托投资运营 8657.44 万元。二是深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着力做好“两个省级统筹”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评估,按期做好基金上解。三是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制定出台并组织实施《镇康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镇康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着力推进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落实,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四是进一步抓好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做好退役士兵缴费年限认定、补缴和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工作,为退役军人办理养老保险手续提供方便快捷服务。五是以“放管服”改革为契机,创新监管方式,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全面取消社银手工报盘、现金业务和手工经办业务,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管理,稳步推进工伤医疗待遇联网结算,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营。

3.围绕强素质,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⑴.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完成职业技能培训5462人次,完成任务任务5300人次的103.1%,取得职业资格证书5188人次,完成目标任务5100人次的101.73%,新增高技能人才42人(其中:技师15人),完成目标任务40人的105%,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168人次(其中: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13人),完成目标任务5000人次的 103.36%。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能晋升培训26人(其中: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6人、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5人、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15人)。

⑵.扎实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开展2019年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后续工作,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2811人、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123人。

⑶.强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管理。完成2019年延后招聘1名事业新进工作人员的后续聘用工作;办理特岗教师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6人;完成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53人的招聘前期工作;完成教育体育系统、卫生健康系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就业专项招聘112人(其中:教育体育系统74人、卫生健康系统38人);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73人;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手续51人(其中:调出县外23人、县外调入6人、县内调动22人);办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解聘辞职备案1人;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的岗位需求信息采集和公布工作,采集并公布基层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23个25人。

⑷.进一步规范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管理。完成机构改革后职称晋升和职务系列变更等工作的督促指导,按规定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职称变更和任职资格审批等工作,不断推进专业技术职称改革,进一步规范各级评委会的组织办法及工作程序。完成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 92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39人,完成741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变动、岗位级别正常晋升审核工作,办理职称资格证书 300 本(其中:高级证书28本、中级证书202本、初级证书70本)。

⑸.着力做好评比表彰和奖励工作。做好“省贴”申报工作,共有1人推荐申报评选;做好云南省第八届科技兴乡贡献奖的申报工作,共有2人推荐申报评选;组织实施表彰奖励“镇康县兴产业促工业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统计符合发放“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 周年”纪念章人员,完成发放1人。

⑹.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全面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干部人事档案,做好接收甄别整理归档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和安全保密工作,提供干部人事档案查询利用服务。

⑺.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制定事业单位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完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涉改人员政策性安置工作。

4.围绕促增收,稳步推进深化收入分配改革

⑴.切实强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管理。完成2019年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核,共完成审核3235人 3360万元;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正常晋升薪级工作,共完成审核2935人,月增加23万元;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岗位晋升工资830 人;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27人;计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丧葬抚恤费7人;完成 2019 年新聘 73名事业人员转正后工资确定及工龄审核认定,完成 2019年新聘39 名特岗教师定职后工资确定。

⑵.进一步抓好“ 吃空饷 ”专项整治继续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不断健全完善防治“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

⑶.认真贯彻落实工资指导价位。继续推进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等工资宏观调控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对最低工资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

.统筹抓好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深入推进各类收入分配政策的落实,牵头抓好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020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31614元,增速为9%,完成目标任务100%。

5.围绕规范用工,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⑴.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和调解 制度。稳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与诉讼裁审衔接机制建设,加大调解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信访、诉讼及相关部门的机制衔接,切实提高调解仲裁效能。劳动人事仲裁结案达100%,完成目标任务90%的111%;劳动人事调解成功率达100%,完成目标任务60%的166%。

⑵.抓实劳动用工规范管理。积极推进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管理工作,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目前共有1192家用工单位及部分个体工商户进行了网上劳动用工登记,涉及签订劳动合同登记用工7859人,合同签订率达95%,完成目标任务95%的 100%。

⑶.抓实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一是完成县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数据申报183条,年审过程中未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相关规定情况。二是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19个工程项目,缴纳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24.04万元,对防止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三是工程完工退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27个,涉及金额310.52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余额为1199.48万元。受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申请延缴、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16个,涉及资金488.87万元,疫情期间办理退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12个,退取资金173.31万元。四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力度,接待群众来访 209人次,接待投诉举报来访纠纷22件,不属于受理范围的5件,协调处理拖欠工资案件13件,为劳动者追回工资 164.397万元,涉及劳动者人数205人,已进入司法程序2件,正在处理的1件(临沧祖古纳咖啡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等待处理的1件。上级转办件7件,已协调处理4件,涉及人数90人,涉及金额117.93万元,不属于受理范围1件,涉及1人,正在处理1件,涉及人数26人,等待处理1件,涉及人数1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9%,完成目标任务96%的103%,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100%,完成目标任务的 100%。五是抓好在建工程项目“六项制度”贯彻落实,完成18 个在建工程项目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及施工单位进行全面整改。六是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完成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等用人单位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共抽查用人单位85户(其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7户、其他用人单位78户)。七是完成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企业用工、招聘等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种类用工企业179户,全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八是组织开展禁止使用童工、控辍保学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2户,涉及人员513人。

6.围绕群众增收,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

⑴.有序推进就业扶贫。全面抓好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就业扶贫机制,精准掌握底数,搭建县、乡、村三级工作平台,成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服务站,明确专人分级负责辖区内劳务需求调查、转移就业政策宣传、外出务工人员跟踪服务、务工收入台账建立更新等工作;同时,强化对沪滇劳务协作政策的落实力度,多方面开发公益岗位,并借助沪滇劳务协作机遇,和一些优质企业建立长期用工协作关系,规范劳动用工和提升组织化程度。完成扶贫车间认定1户;组织召开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会7 场次,完成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3367人次,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522人次。

⑵.扎实推进社保扶贫。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全面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一是 100%参保。全县有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345人,已参保 28345人,参保率达100%;全县有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9274人,已参保9274人,参保率达100%,确保贫困人口贫困退出社会养老有保障。二是100%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全县有符合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条件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5027人,实际代缴5027人,代缴资金56.22万元,代缴率达100%,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缴费负担。三是100%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符合领取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养老金、养老补助、丧葬补助金等社会保险待遇,年内累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66000人次791.58 万元,进一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⑶.扎实开展挂钩帮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脱贫攻坚部署要求,全面抓好行业扶贫的同时抓实挂钩村的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自身实际,以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和社会保障为重点,全面抓实部门脱贫攻坚工作。1名班子成员任挂钩村第一书记长期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抓好“挂包帮”遍访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年内5次深入挂钩村走访调研,全局48名干部职工分片挂钩勐堆乡茶叶林村、铜厂村、勐堆村和南伞镇哈里村13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抓好脱贫攻坚后续帮扶工作。

7.围绕强基础,重点工作统筹推进

⑴.从严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抓手,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聚焦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做好从严从实的表率。共召开专题会议4次,召开由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会议4次,及时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制定印发《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及主要任务分解方案》;按季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分阶段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⑵.不折不扣抓实党的建设工作。继续开展“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推进机关党建创新提质,坚定践行“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镇康人社事业跨越新发展;开展“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员政治生日”和继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等活动,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大力推广运用“云岭先锋”APP开展学习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年内共召开党员大会4次,组织上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开展集中学习20余场次,共计参学400余人次。

⑶.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按照“管住人、管住村、管住通道、管住证件、管住边境”和“不准串门、不准聚会、不准赶集、不准出境、不准接待境外亲戚朋友”要求,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相关会议精神,积极参与开展疫情防控,扎实做好部门、挂钩村和网格责任片区的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落实援鄂医疗队员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援鄂医疗队员相关优惠政策,对我县2名援鄂医疗队员实行优先评聘职称,在申报(报考)高一级职称(资格)时,放宽履职年限1年。优先进行先进奖励,将个人先进和绩效考核等次评定向援鄂队员倾斜,在当年度个人考评中评定为“优秀”的,不占所在单位个人考核优秀比例。在医疗单位全年绩效考核评定中,可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总量,用于对援鄂医疗队员的奖励。三是落实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加班工资。落实医疗卫生、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在 2020 年春节假日期间,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不含领导班子成员)给予发放加班工资,按县委、县政府安排,现正由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收集确定发放范围,待审定后严格按确定的范围、标准从严从实予以落实。

⑷.认真开展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 ”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认真落实“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相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新建设2个洗手台、10个感应式水龙头等洗手设施和改造部门内4个公共卫生间,建立部门清扫垃圾、消杀等长效工作机制,使部门爱国卫生运动进入常态化。

⑸.不断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镇康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和南伞镇、勐捧镇、勐堆乡、军赛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806万元,已完成组织验收并投入使用;同时,积极申报建设忙丙乡、凤尾镇、木场乡三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着力做好全县人社事业“十四五”规划。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制作和发放工作,目前全县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82418人,完成目标任务 175000 人的 104.24%。

⑹.统筹做好其他工作。统筹抓好综治维稳、扫黑除恶、依法治县、民族团结、机关文化建设和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放管服”改革、意识形态等工作;依托云南人社(12333)手机 APP、“一部手机办事通”APP 等推广使用,全力打通人社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即: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3071.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2.88万元,占总收入的98.08%,比上年同期增10.44%,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就业补助资金、沪滇资金、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历年来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历年来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历年来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历年来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59.11万元,占总收入的1.92%,比上年同期减少84.04%,主要原因分析:减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就业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12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6.14万元,占总支出的99.17%,比上年同期增43.96%,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就业补助资金、沪滇资金、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支出;项目支出25.90万元,占总支出的0.83%,比上年同期减少90.02%,主要原因分析:就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历年来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96.14万元。与上年同期150.64万元相比增43.96%,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就业补助资金、沪滇资金、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86.46万元(其中:平均工资福利支出21.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709.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90万元。与上年同期259.46万元相比减少90.02%,主要原因分析:就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其中:

1.“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支付就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6.90万元;

2.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支付镇康南华南伞糖业有限公司、镇康水泥建材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共计19.00万元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5.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8%。与上年同期1873.47万元相比63.61%,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就业补助资金、沪滇资金、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其中: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支出4.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45.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1%。其中:

1)“2080101-行政运行”支出663.3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工资及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2)“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支出5.8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代缴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级补助资金4.97万元、就业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款0.90万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67.4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309.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全县在职职工职业年金做实部分

5)“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支出46.7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局2019年度及2020年度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

6)2080702-职业培训补贴支出394.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就业补助资金;

7)“2080704-社会保险补贴”支出266.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8)“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734.20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9)2080709-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支出22.00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

10)“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支出11.7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助资金;

11)2080713-求职创业补贴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岭大学生创业补助资金

12)“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支出3.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就业补助资金;

13)“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115.1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9年度追加基础养老金一次性丧葬补助金2020年度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44.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其中: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0.8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及参公编制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编制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1.7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大病医疗保险

4.节能环保(类)支出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其中: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支出19.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

5.农林水(类)支出351.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8%。其中:

1)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支出55.8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上海市对口支援沪滇劳务协作补助资金

2)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295.7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12.88%。其中:今年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预算的12.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13.1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我局减少了下乡、出差及公务招待的次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同期6.35万元相比减少4.74万元,下降74.69%。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86万元,下降82.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8万元,下降65.1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我局减少了下乡、出差及公务招待的次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0万元,占37.27%,与上年同期3.46万元相比减少2.86万元,下降82.68%,主要原因分析:受疫情影响,导致我局减少了下乡、出差的次数,所以2020年度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少于2019年度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1.01万元,占62.73%,与上年同期2.89万元相比减少1.88万元,下降65.15%,主要原因分析:受疫情影响,导致我局减少了公务招待的次数,所以2020年度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少于2019年度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6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1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98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8.55万元,与上年同期780.97万元相比增加917.58万元,增长117.49%,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新增2020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职业培训专项资金、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经费、中央就业公共岗位补助等资金支出,所以2020年度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高于2019年度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20.89元,其中,流动资产758.64元,固定资产149.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06.63元,无形资产6.06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4.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6.3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7.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变动,在建工程增加6.00元,无形资产减少0.18万元,其他资产无增减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

总额

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20.89

758.64

149.56

134.38

0.00

0.00

15.18

0.00

606.63

6.06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531601111

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格(人社局)2021102104162129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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