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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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1-002521-304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3-09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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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汇编范围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第二部分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及市场发展规划,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服务等事项的审批、备案等工作,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工作。

(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四)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五)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六)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预防为主、风险管理、风险控制、社会共治,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全县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承担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及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工作。

(七)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指导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负责监督中药、中药饮片及民族药管理规定实施,组织实施中药保护制度。

(八)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安全监测与评价。

(九)组织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和加强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临沧市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健康发展。

(十)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十三)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文件精神,提出县级食品安全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技术支撑和基础设施保障体系,提高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承办县食品委员会交办的综合协调任务,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监督制度;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专项行动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食品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十五)管理和指导下设机构、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与业务相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汇编范围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历次重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政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我局编制预算的基本原则是:1.合法性原则;2.真实性原则;3.完善性原则;4.科学性原则;5.稳妥性原则;6.透明性原则;7.重点性原则;8.绩效性原则。

我局编制预算首先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本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其他收入逐项测算、编制。

按本单位实际情况填制单位人员工资情况表、单位资产情况表、单位账户情况表、定额补助人员情况表和部门厉行节约预算表。

项目预算的编制根据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提出的项目要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找到切实的项目立项依据,完整的项目附加资料表,合理的项目预算总表。对提出的项目从技术、财务、成本费用、组织机构、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有依有据,并列入项目备选库。

在编制预算中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62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7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我局实有车辆6辆,均为执法用车。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总收入670.87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0.8745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70.87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0.8745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0.8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7.7346万元,占总支出的92.08%,项目支出53.1399万元,占总支出的7.92%。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1、2011501行政运行支出354.5183万元,包括工资性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烤降费、福利费、五证合一工本费、年终考核优秀公务员奖励金10人经费; 2、2011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3399万元,反映工作经费(2016年非税)支出;3、2011505执法办案专项支出18.1428万元,反映业务费(2017年非税)支出3.1428万元,执法办案专项(工商非税)支出15万元;4、2011701行政运行支出59.6575万元,包括工资性支出、公用经费、烤降费、福利费;5、2011706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支出10万元,反映行政执法(质监非税17年)支出;6、2101001行政运行支出205.3588万元,包括工资性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烤降费、福利费支出;7、2101012药品事务支出2.4286万元,反映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抽验经费(药监非税)支出;8、2101099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6.4286万元,反映执法办案支出(药监非税)4.2857万元,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经费(药监非税)2.142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7.734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3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5%。对个人家庭补助占基本支出的5.03%。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于机构改革,镇康县工商局、镇康县质监局和镇康县药监局三家单位于四月合并组建的新单位,与上年无有效可比性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1399万元,反映五证合一工本费支出1万元,年终考核优秀公务员奖励金10人支出0.8万元,工作经费(2016年非税)支出14.3399万元,业务费(2017年非税)支出3.1428万元,执法办案专项(工商非税)支出15万元,行政执法(质监非税17年)支出10万元,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抽验经费(药监非税)支出2.4286万元,执法办案支出(药监非税)支出4.2857万元,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经费(药监非税)支出2.1429万元。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于机构改革,镇康县工商局、镇康县质监局和镇康县药监局三家单位于四月合并组建的新单位,与上年无有效可比性。

五、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第二部分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附件: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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