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市场监管局)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室地址:
镇康县南伞镇勐英路3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883-6631005
职责职能
班子成员
内设机构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实施公平竞争监督管理制度。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 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镇康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 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管理,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 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 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十八)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苏文荣  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委员会副书记,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人民政府食品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工作。主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民族宗教、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综治维稳、行政执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联系军赛市场监督管理所、木场市场监督管理所。

字忠权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工作。

史学建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镇康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信息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国家安全、民族宗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综治维稳、爱国卫生、机关党建、群团、信息化建设、信访、保密、档案、干部人事、教育体育、财务、基础设施建设、老干部工作,非公党建工作,食品综合协调,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秩序规范管理、网络交易监管、12315投诉举报、消费维权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网络广告消建股(县消费维权中心),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股。联系凤尾市场监督管理所、忙丙市场监督管理所。

王相志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信用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质量强县、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治建设、法制监督及宣传教育培训、扫黑除恶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登记注册和信用监督管理股(审批股),质量、特设、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法规、价格监督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股。联系南伞市场监督管理所、勐堆市场监督管理所、勐捧市场监督管理所。

陈兵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高级主办

协助王相志副局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李正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主办

协助苏文荣局长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为促进工作相互协作,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建立班子成员及科级领导“AB”角责任落实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实,不漏项不漏人、无盲区。

苏文荣←→史学建

字忠权←→王相志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 13 个内设机构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

(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 安全、保密、信访、统计、政务公开、督察督办、综治维稳、意 识形态、统一战线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 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调研分 析。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实施绩效管理 和综合考评。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 调查处理保障工作。负责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 施。负责项目编制、申报,监督指导项目资金管理。承担机关和 下属事业单位经费预决算、财务审计、固定资产、基本建设和各 类资金、专用资金及装备管理,统筹安排各项资金。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人事、队伍建设、人事档案管理和外事管理等工作。 负责干部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 作,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考核、奖惩、任免、调动、招录、职称、工资等工作。负 责部门退休人员的管理及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二)法规股。拟订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 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规 章草案起草工作,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承担系统内行政执法监督、 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做好依法治县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 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 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导本系统开展执法稽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登记注册和信用监督管理股(审批股)。组织并指导 实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承担和 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 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 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县级登 记注册企业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 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组织指 导“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 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查处无照无证 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规定办理工业产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计量等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 受理、审核、上报、发证和送达工作。协调和管理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 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网 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 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广告业发展工作。 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工作,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 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制定消费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 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体系建设,指导消费教育, 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工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指 导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查处。负责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受理和 处置。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工 作和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拟订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的具体 措施办法。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质量安全和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承担县实施品牌和 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 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工作。承担县级有关部门履行质量工作职责进行考核、评议。贯彻落实产品质 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工 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编制全县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开展 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拟订和组织实施全 县食品、工业产品、重要消费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及 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查)计划,并 定期公布相关信息。承担和指导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召回。 组织开展产品的安全评价性抽检(查)、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 作。参与制定产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风险隐患 排查工作。承担工业产品、重要消费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 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 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商标 使用和印制工作。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 援助、纠纷调处和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和规范知识 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 化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促进知识产权现代化服务 业发展。负责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实施知识 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依授权承担 商标、专利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工作。承担专利资助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食品安全协调股。承担镇康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推进食品安全战略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对乡 (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 行评议、考核。负责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 机制。承担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和指导全县食品和特殊食 品生产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食品生产领域安全进行全面监 管和分析。拟订食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及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 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盐、特殊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和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 和指导全县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 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拟订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 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及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 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食品经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食盐、特殊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餐饮质量 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和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和指 导全县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定相关监管计 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指导药品经营管理规范的实施。监 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及安全用药宣传。组织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 作。负责和指导全县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经营环节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定相关监管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 和指导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组织实施对医疗器械 经营、使用单位和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医疗器 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 检查的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监察和监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 使用、检验检测、进出口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 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按 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拟订标准化 发展战略、政策和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标准(含标准 样品)的立项、编号和发布,承担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的推进工作,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情况,承担商品条码和标准化 信息的管理,组织协调指导标准化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 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 员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 负责对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对有关认证认可机构及认证认可活动的监督管理。 指导认证认可行业发展,组织参与认证、认可、合格评定与检验检测国际或区域性组织活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股。贯彻落实国 家有关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 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 收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专利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合同 欺诈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贯彻执 行国家、省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县 反不当竞争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组织 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垄断协议、滥用 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党群和科技信息新闻宣传股。负责机关、派出机构 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的党风 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实施有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 划,提出县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有关科研攻关、 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制定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 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处置工作。协调 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