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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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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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组织机构 |
机构职能 |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镇康县统计局(2)联系方式:0883-6631062 办公地址:镇康县南伞镇泰和路165号(县政府办公大楼五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传真号码:0883-6631062 电子邮箱:lcszkxtjj@163.com 通信地址:镇康县南伞镇泰和路165号(县政府办公大楼五楼) 邮政编码:6777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 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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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需向社会知晓的公示、公告、通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动态更新 |
政府 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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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息公开 |
经济信息 |
统计公报,年度、季度、月度主要统计数据,按国家规定对外发布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数据和重要统计调查相关数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动态更新 |
政府 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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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 |
根据财政局要求公开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情况;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财政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本机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内公开 |
政府 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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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信息公开制度、指南及年报 |
相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流程性信息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 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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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权责清单 |
经相关部门核对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部门权责清单共28项,包含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 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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