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公安局)
索引号
zk95/2023-00000
发布机构
镇康县公安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9-23
镇康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镇康森林公安局  浏览次数:106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400231201000

  镇康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镇康县森林公安局为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内设正科级机构。具体职责涉密不予公开。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以来,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林业和公安部门的安排和要求,积极适应新时代林区社会矛盾变化对森林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加强森林公安机关党的建设,调动、凝聚、激发队伍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森林公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作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康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及在职在编实有人数涉密不予公开。

  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561994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79945.5元,占总收入的92.17%,比上年同期增20.03%,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其他收入440000元,占总收入的7.83%,比上年同期增120%,主要原因为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5649792.66元。其中:基本支出4799578.5元,占总支出的84.95%,比上年同期增47.35%,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850214.16元,占总支出的15.05%,比上年同期减72.84%,主要原因为上年我局业务技术用房竣工支付工程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9957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2421元,增加47.35%,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我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0214.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84%,主要原因为上年我局业务技术用房竣工支付工程款。

  具体项目开支:

  1.保护区巡护工作经费(镇政林财发〔2017〕128号)支出10110元,用于保护区巡查;

  2.县级业务技术用房配套资金(镇财预字〔2014〕61号)支出6043.25元,用于业务技术用房配套用具;

  3.乡镇岗位补贴(镇政财预字〔2018〕36号)支出3000元,用于支付民警乡镇岗位补贴;

  4.防火工作经费(镇政林财发〔2016〕131号)支出28614元,用于森林防火工作中各项支出;

  5.2017年转移支付资金(临财农发〔2017〕145号)支出251072元,用于执法办案工作中各项开支;

  6信息化工作经费(临森公〔2017〕23号)支出20300元,用于信息化工作中各类设备购置;

  7.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临财农发〔2017〕182号)支出157145.85元,执法办案工作中各项开支;

  8.森林资源管护经费(镇政林财发〔2018〕44号)支出298729.06元,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中各项开支;

  9.2018年省级财政森林公安补助资金(临财农发〔2018〕46号)支出75200元,执法办案工作中各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203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67%。与上年对比减少12.05%,主要原因为上年我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工程验收并支付相关款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7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2.农林水支出486932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主要用于1.支付工资及津贴补贴等工资和福利支出3400740.7元;2.购买办公用品、支付水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802211.1元;3.支付辅警工资、王海成遗属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1721元;4.购买电脑等办公设备及单警装备等资本性支出5465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0000元,支出决算为80882.46元,完成预算的19.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9102.46元,完成预算的19.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80元,完成预算的8.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减少,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4306.99元,下降4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同期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4318.99元,下降44.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元,增长0.6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减少,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102.46元,占97.8%;公务接待费支出1780元,占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102.4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9102.4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8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督察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部门无主要用于国外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所以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无数据。

  (二)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所以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GK08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7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5400元,增加73.3%,主要原因机关运行成本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镇康县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5857819.85元,其中,流动资产1282084.72元,固定资产4575735.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86.3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71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857819.85

1282084.72

4575735.13

3393751.25

274394


907589.8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2018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次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有: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9240023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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