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国蓉等代表:
你们在镇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南伞镇营盘村农户承包地被划为天然林问题的建议》,已交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办理。现将涉及林草部门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你们的这一建议,对加强我县林地界线不清、涉林矛盾纠纷突出、一地多证等问题解决工作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对我们划清林地界线、明确林地权属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在此,感谢你们对我们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各部门在划分林地、土地、基本农田时,依据各自相关规定进行区划,导致林地、土地、基本农田重叠。你们提出的南伞镇营盘村农户承包地被划为天然林事宜,我们将与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后请示县人民政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同时用好下一步国土三调成果,尽可能明确林地权属,逐步解决林地权属证问题。我们希望你对我们林业和草原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加强沟通联系,共商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感谢你们对林草工作的支持,对以上办理有何意见,请填入“征询意见表”向人大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反馈。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