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林业和草原局)
索引号
zkx_lycyj/2025-00001
发布机构
县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24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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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403300201000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林木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关于林业建设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本县林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县级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全县林业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植树造林、退耕还林、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及基层林业站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林木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县林木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统计;审核监督林木资源的使用;监督全县林木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的执行;组织开展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和木竹检查站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木病虫害防治及检疫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与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分类经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生态护林员补助兑付工作。按每人每年8000元的补助标准续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94人,全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向提高质量转变,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由稳步复苏向进一步和谐发展转变,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资金使用规范森林资源明显增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森林防灭火工作。通过每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全县林地防火任务管护面积实现全覆盖,将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按年度计划及时购置防火物资,确保进入下轮防火期前完成采购入库;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森林防火宣传覆盖率不低于80%,瞭望台重点区域火情监测覆盖率达到85%以上,实现无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不高于0.9‰,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惠农资金补助工作。根据上级下达资金的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还草资金通过一卡通平台兑付到权益人账号中。

(四)竹产业发展工作。计划在南伞镇火石山种植250亩毛竹、在勐捧镇林格寨种植130亩甜龙竹、在军赛乡树根水种植290亩甜龙竹、在南伞镇甘塘种植500亩方竹,共种植1170亩,需购买竹苗6.63万株。

(五)林草科技推广示范工作。镇康县澳洲坚果品种选育与栽培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推广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南伞镇班龙村,项目投资100.00万元,基地建设500亩,主要推广高接换种1000株,补植补造400株,购买太阳能杀虫灯10盏,黄蓝板粘虫贴22500片,修剪工具25套,标识宣传牌1块,技术手册编印2100份,培训4期300人次。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森林草原防火股。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下级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

纳入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34人,其中: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40人。其中: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本部门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558.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58.5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6351.78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93.24万元,下降28.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87.40万元,下降28.17%;其他收入减少5.84万元,下降100.0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拨入2024年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与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故本年度较上年度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57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8.42万元,占总支出的16.59%;项目支出3813.25万元,占总支出的83.41%;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6412.88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41.21万元,下降28.7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8.07万元,下降11.45%;项目减少1743.14万元,下降31.37%;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拨入2024年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与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未支出该资金,故本年度较上年度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8.4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6.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1%。2024年人均基本支出18.96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13.2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镇康县2024年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398.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护林每月工资发放。

2.镇康县森林防火工作经费45.39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物资储备、防火队伍建设等工作。

3.镇康县竹产业发展项目(一期)资金81.58万元,主要用于竹苗采购。

4.2021年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项目专项资金—澳洲坚果产业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4.50万元,主要用于澳洲坚果产业园规划技术服务。

5.镇康县临沧坚果提质增效项目资金59.13万元,主要用于坚果品种改良、管护培训等。

6.2024年森林修复(抚育)补助资金80.0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森林修复(抚育)项目支出。

7.镇康县森林草原专业消防队伍建设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专业消防队伍建设支出。

8.2020年中央第六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产业道路建设资金15.00万元,主要用于防火通道建设支出。

9.镇康县经济林果有害生物防治资金19.00万元,主要用于白蛾蜡蝉病虫害防治。

10.镇康县生物种群调节项目(野猪猎捕)资金1.30万元,主要用于农户猎捕野猪无公害处理补助。

11.2023年林草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专项经费4.55万元,主要用于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技术服务费支出。

12.镇康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暨肉牛养殖饲草推广示范种植项目资金50.00万元,主要用于种植巨菌草项目支出。

13.镇康县2024年(中央)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8.71万元,主要用于2024中央森林火灾保险支出。

14.镇康县澡塘坝防火巡护步道项目资金120.00万元,主要用于澡塘坝防火巡护步道项目支出。

15.上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抚育项目资金15.32万元,主要用于上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抚育补助支出。

16.2017年度石漠化项目资金22.00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石漠化治理人工造林项目支出。

17.2018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石漠化工程款支出。

18.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石漠化综合治理专项资金1.26万元,主要用于石漠化护林员工资支出。

19镇康县2023年、2024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偿费)资金81.45万元,主要用于兑付个人和集体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助。

20.林草科技推广示范资金35.29万元,主要用于澳洲坚果品种选育与栽培关键技术服务费、研究成果使用费、良种种苗费等支出。

21.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绿化城市县城面山美化绿化项目资金43.00万元,主要用于绿化城市县城面山美化绿化项目项目款支出。

22.2023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及退耕还林经费补助资金1.78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工作支出。

23.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资金176.76万元,主要用于兑付农户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

24.2024年非天保区国有天然林停伐(管护费)资金17.7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4年1-2月天然林护林员工资。

25.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专项资金13.66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资源核查支出。

26.2022年第四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退耕还林)资金752.10万元,主要用于兑付退耕农户退耕还林资金。

27.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资金501.48万元,主要用于兑付农户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补助。

28.2024年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资金91.6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公益林护林员工资。

29.2023年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费)资金19.0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公益林护林员工资。

30.镇康县2022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坚果病虫害防治支出。

31.镇康县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治理项目资金11.5万元,主要用于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支出。

32.2015—2019年退耕还林任务延长期补助资金830.62万元,主要用于兑付农户退耕还林任务延长期补助。

33.镇康县年森林、草原、湿地综合监测专项资金20.06万元,主要用于林草湿监测专技术服务费、森林资源工作支出。

34.镇康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草湿荒普查补助资金27.99万元,主要用于林草湿荒普查项目工作支出。

35.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资金32.29万元,主要用于对法农户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

36.2022年第四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退耕还草)资金19.00万元,主要用于兑付农户退耕还草补助。

37.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新一轮退耕还草延长补助)资金109.00万元,主要用于兑付农户新一轮退耕还草延长补助。

38.非财政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经费13.14万元,主要用于坚果提质增效业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8.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1%。与上年相比减少1835.40万元,下降28.71%,完成年初预算的472.23%。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上级未下达2024年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与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未支出该资金,故本年度较上年度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公车保险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将该部分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55.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84万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丧葬抚恤费支出11.50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资金清算渠道困难,部分保险支出预算执行率无法全年保障,故导致预决算差异。

3.卫生健康(类)支出32.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完成年初预算的83.1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9.6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60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我部门有4名工作人员调入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减少,故导致预决算差异。

4.节能环保(类)支出64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9%,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68%。主要用于各功能分类生态保护支出398.00万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31.50万元,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189.35万元,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23.26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类)支出多为上级补助,年初预算时未将改类支出上级补助部分完成纳入预算,故导致预决算差异。

5.农林水(类)支出3691.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8%,完成年初预算的550.31%。主要用于各功能分类行政运行236.90万元,事业机构296.50万元,森林资源培育103.91万元,技术推广与转化35.29万元,技术推广与转化13.6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0.49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05.69万元,退耕还林还草1649.34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889.84万元,生产发展29.50万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81.58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8.71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不包含上年使用的指标结转结余计入本年收入数部分,而决算数收入支出包含上年使用的指标结转结余和当年上级指标数,故导致预决算差异过大。

6.住房保障(类)支出5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完成年初预算的87.4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我部门有4名工作人员调入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减少,故导致预决算差异。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万元,决算为13.15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187.8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52万元,增长133.57%。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森林高防火期业务增多,外出检查次数多,车辆使用频率增加,费用增加,故“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1.本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上年无此项支出,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12.1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40%,完成年初预算的202.5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15万元,增长203.75%。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森林高防火期业务增多,外出检查次数多,车辆使用频率增加,费用增加,故“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63万元,下降38.65%。减少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8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52万元,增长133.57%。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森林高防火期业务增多,外出检查次数多,车辆使用频率增加,费用增加,故“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1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50%,比上年同期增加8.15万元,同比增长203.75%,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森林高防火期业务增多,外出检查次数多,车辆使用频率增加,费用增加,故“三公”经费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同期减少0.63万元,同比下降38.65%,减少的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检查、森林资源督查、图斑调查核实、林草湿荒普查、病虫害防治、防汛抗旱、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森林资源核查、临沧坚果提质增效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2024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

本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41.81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77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较上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00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保障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158.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53.33万元,固定资产235.8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668.26万元,无形资产1.0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5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5.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8.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7.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5.6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镇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金额为4571.67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38项、金额为 3813.25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4033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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