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400531601000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拟订全县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及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和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相关人事代理工作。
7.负责全县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制定引智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8.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工勤人员综合管理,承担国家公务员及工勤人员分类、录用、转移、任免、登记、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辞职辞退等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申诉控告、聘用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及工勤人员合法权益;完善公务员及工勤人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县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临沧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镇康县人民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镇康县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负责全县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直机关公务员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的限额审核控制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承办镇康县人民政府任免干部的有关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及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
10.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政策;负责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11.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拟订全县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12.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监督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4.承办镇康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认真落实好全县的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和社会保险参保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相关工作,认真完成行业扶贫等脱贫攻坚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下属)机构共21个,其中,行政股室13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信息股、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军官转业安置工作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农民工工作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股、社会保障基金监督股、人事调配与公务员管理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参公事业机构4个(镇康县社会保险局为副科级机构、镇康县医疗保险管理局、镇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镇康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事业机构4个(镇康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镇康县社会保险票据审核管理中心、镇康县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镇康县人事考试中心)。
纳入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3084154.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11554.07元,占总收入的87.12%,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3.64%,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的工资收入较去年有所增长,以及大学生村干部待遇县级补助部分纳入基本支出预算;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72600.00元,占总收入的12.88%,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469.38%,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拨付了沪滇协作工作经费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收入类结构分析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3836326.31元。其中:基本支出21986137.31元,占总支出的92.24%,比上年同期增加了63.44%,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在职职工的工资待遇和上级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缴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850189.00元,占总支出的7.76%,比上年同期减少了22.96%,主要原因是2016年财政拨付的418万元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款2017年末只支付剩1850189.00,现已经支付完毕;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支出类结构分析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986137.3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533876.28元,增幅为63.44%,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在职职工的工资待遇和上级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缴费补助资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069338.68元,占基本支出的95.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16798.63元,占基本支出的4.17%。
基本支出结构分析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0189.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51300.07元,减幅为22.96%,主要原因是2016年财政拨付的4180000.00元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款2017年末只支付剩1850189.00元,现已经支付完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30161.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8%。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172871.62元,增幅为45.81%,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在职职工的工资待遇和上级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缴费补助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支付乡土人才奖励金(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78572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2%。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8658560.72元(2080101行政运行)、支付春节慰问金37000.00元(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付镇康县社会保险局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及医疗结余奖励金13044.07元(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就业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款1628699.93元(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支付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1042600.4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付县医院及南伞镇卫生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助59400.00元(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支付镇康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专项补助资金5290000.00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支付军转干部解困资金及企业军转干部“八一”节慰问金56419.00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528669.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4%。主要用于支付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兜底保险金1648669.93元(2101399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支付镇康县医疗保障局健康扶贫县级补助资金2880000.00元(2109901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1513767.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主要用于支付大学生村干部工资、保险费、住房公积金1325537.69元(2130152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付镇康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养老保险金188230.00元(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比分布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1567.98元,完成预算的49.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688.98元,完成预算的70.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879.00元,完成预算的36.2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7996.60元,增长41.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历年来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125.22元,增长116.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8.62元,下降0.4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加大了入户走访的力度,从而增加了车辆运行经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688.98元,占54.72%;公务接待费支出27879.00元,占45.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688.9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688.9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人社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87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8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市级相关工作检查、脱贫攻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所以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无数据。
(二)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所以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GK08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5323.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070.04元,增长7.1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5843473.06元,其中,流动资产8725752.66元,固定资产2804516.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251678.07元,无形资产77391.84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35711.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47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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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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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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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 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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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843473.06 |
8725752.66 |
2804516.26 |
2009542.46 |
76400.00 |
0.00 |
718573.80 |
0.00 |
4251678.07 |
77391.84 |
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滚存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已终止,剩余的滚存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924005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