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4900000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部门汇总预算
十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十二、镇康县财政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二部分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职责;行使城市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二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职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
三承担园林绿化管理职责;行使绿地占用及树木移栽砍伐管理审批权。
四负责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管理职责;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职责;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临时占道、临时广告、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处置、挖掘城市道路等许可的受理、勘验、核查、审批和监管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康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镇办发〔2019〕2号文件,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职责,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职责,县水务局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职责等整合,组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3月17日挂牌成立,下设 4 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执法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和下属2个事业单位(环卫站、城建监察大队)。
(1)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局日常行政事务,保证全局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负责公文交换、送阅(办)、归档保管和局内部文件、材料草拟、审核、签批及印发工作,保证公文正常运转;负责局党务、财务及人事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考勤、考核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做好宣传报道、安全保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会务、对外协调联络、接待工作;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指示、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负责组织协调全局安全(消防)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残联、社区建设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策法规股 。负责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和执法体制的改革研讨;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宣传、咨询和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办公软件的设计、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对一般程序案件的核查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执法文书的监制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一般程序案件的受理工作;做好各种案件的证据保全、登记归档工作;负责与司法、交警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信访、群众投诉的接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行政执法监督股。负责对进入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的核查、强制执行的申报落实;负责对进入听证程序的组织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卷的审核、评查、备案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核、业务考核和评比工作;负责执法证件、执法文书的管理;负责行政执法业务报表统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核查、上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涉外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的监督、纠察和对违纪行为的处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干部职工、执法人员的廉政情况和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职工、执法人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临时占道、临时广告、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处置、绿地占用及树木移栽砍伐、挖掘城市道路等许可的受理、勘验、核查、审批和监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镇康县环境卫生工作站为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股级。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和有偿服务费、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区主次干道、广场与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统一设置、维修维护和管理;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管理。完成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6)镇康县城建监察大队为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股级。主要职责:负责城市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管理方面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完成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党的建设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始终把党的建设工作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第一标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具体工作中,不断发挥城市管理中基层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
2.深化城市管理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职责,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队伍监督考核,提升工作效能;二是改变原有管理的状况,深入调研、探究症源,做好城市市容市貌的日常管理,加快推进城市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逐步建立起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3.持续开展城市市容专项治理
一是发挥城市管理主力军。常抓不懈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严防反弹。开展占道经营、流动摊贩、早夜市等专项整治,对占道经营、乱倒垃圾、乱贴乱画等行为严管重罚。保持对夜市烧烤、流动摊点的管控力度,严禁搭建违章建筑违规经营;加强对露天堆放建筑垃圾的管理,同时加强与社区联系,不定期开展环境治理行动,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积存。
二是继续采取联合执法。全面进行市政道路严管严控,坚决打击占道停车、“僵尸车”,对施工车辆沿途撒落行为进行顶格处罚。同时加强源头管控,坚决杜绝覆盖不严、车轮带泥等有可能造成路面污染的现象发生,进一步规范施工渣土车辆。
三是加强园林绿化日常监管。加强对绿化企业指导和考评,严格实行考评;探索行道树修剪按“一街一景、一街一方案”的园林绿化管护新模式,确保所有公共绿化管护质量上一个台阶和档次;全力以赴抓好园林绿化监管,努力打造精品亮点。
四是加强卫生保洁,助力美丽县城建设。为给市民提供一个更加舒适、干净、卫生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年内计划增加购置10辆钩臂车,100个箱体,更换原来陈旧的露天垃圾桶。着力抓好城内河道治理,特别是河面垃圾清理。
五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经常开展业务交流;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定期对执法队员进行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培训,力求建设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二是不断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查实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案卷审查、评查制度。对案卷不规范、超越法定职权、适用法律不正确的,由法规股严格审查把关,提出指导意见,退回重新办理或移交。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8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2.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2.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因机构改革,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2019年4月新增单位,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无预算,所以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84.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84.94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2.74万元(本级财力1312.74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2.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因机构改革,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2019年4月新增单位,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无预算,所以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84.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8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82万元,因机构改革,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2019年4月新增单位, 2019年基本支出无预算,所以2020年基本支出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项目支出843.12万元,因机构改革,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2019年4月新增单位,2019年项目支出无预算,所以2020年项目支出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84.94万元。
其中:
部门公共财政安排支出1312.74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18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2.2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金。
2.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金。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67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3.34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的医疗保险金。
5.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9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的大病保险金。
6.2120101行政运行486.12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35.1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7.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97.54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35.93%,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理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8.2121399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73.38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19.74%,主要用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部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72.20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2121301城市公共设施42.00万元(其中:化粪池清掏费5.00万元;环卫工人各类作业保障2.00万元;垃圾填埋场支出8.00万元;路灯亮化管护2.00万元;市政亮化日常管护费20.00万元;下水道清掏费5.00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3.03%,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2121399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0.20万元(其中:公共区域垃圾桶更换3.00万元;市政基础设施修复完善20.00万元;下户育村垃圾清运费7.20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84.94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如下:
1.基本支出541.82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39.1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0.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的工资及缴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保险金;商品和服务支出20.0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9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临时人员的公积金。
2.项目支出843.12万元,占部门预算总支出的60.8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5.6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环卫保洁人员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377.4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环境卫生工作站车辆保、环卫保洁车运行经费、黑天鹅养护、市政绿化园艺养护费、城市公共设施及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20年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0年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0年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万元,因机构改革,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2019年4月新增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无预算,所以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机构改革,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2019年4月新增单位,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所以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二)公务接待费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600人次。
因机构改革,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2019年4月新增单位,2019年公务接待费无预算,所以2020年因公务接待费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因机构改革,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2019年4月新增单位,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所以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共申报项目1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698.71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9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72.2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预算安排项目资金0.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
(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
1.环境卫生工作站车辆保险
项目绩效目标:对运行清运车辆购买保险。
2.市政绿化园艺养护费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政府办2014年5月27日第3期会议纪要和2015年部门预算批复〔2015〕54号文,云华绿化公司1094726.00元,龙湘绿化公司912154.00元,镇康县残艺绿化有限公司726874.80元。单位定期对城市绿地养护进行服务质量分析,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对违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做出处理。
3.环卫保洁车运行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临府办明电〔2017〕48号,《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我单位现有5辆垃圾车,2辆洒水车,2辆洗扫车,共9辆,用于确保环卫保洁车运行燃油费。
4.黑天鹅养护费
项目绩效目标:县政府引进10只黑天鹅的日常养护费,黑天鹅主要以喂食精饲料为主,饲料为辅,饲料费用以82.2元/天,全年共需30000元。
5.环卫保洁人员工资
项目绩效目标:做到每天清扫一次,全天进行保洁,保证行车道、人行道路面无垃圾、尘土、砂砾、落叶,绿化带内的垃圾、漂浮物、草坪上的落叶及石边的灰尘要清扫干净并倒到指定地点,及时清除公用设施上张贴的宣传品、乱刻画、乱涂等小广告。
(二)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9个
1.路灯亮化管护
项目绩效目标:工业园区1号路 110 盏 LED 路灯亮化管护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评价指标要求,亮灯率≥95%。
2.垃圾填埋场支出
项目绩效目标:主要由推土机、转载机、压路机、运输车、进场道路铺设、沙土构成,每月复土填埋压实一次,全年分12次按照规程分块复土压实达到规范要求;垃圾填埋场推土机、装载机燃油费、修理费;每月分两次对倒放的建筑垃圾推平,确保车辆进出方便规范按照规程分块复土压实达到规范要求。
3.化粪池清掏费
项目绩效目标:目前在建城区内接管公厕14化粪池145.46立方,每立方清掏费350元。
4.环卫工人各类作业保障
项目绩效目标:全年为环卫工人购置服装、扫把、雨衣、手套等工作必需品。
5.公共区域垃圾桶更换
项目绩效目标:全年更换临时垃圾收集点垃圾桶。
6.市政基础设施修复完善
项目绩效目标:针对县城人行道、主干道、广场石板、路面、损毁、烧毁电缆适时进行维修。
7.下水道清掏费
项目绩效目标:目前在建城区污水、雨水管网长42.38公里,2000元每年每公里,确保全年下水道清掏所需开支。
8.下户育村垃圾清运费
项目绩效目标:落实好南伞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做到垃圾定时收集,日产日清,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无垃圾乱倒、乱堆现象。保障南伞下户育村垃圾清运费。
9.市政亮化日常管护费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政府办2014年第3其会议纪要第十九条关于上调市政绿化亮化日常管护费问题,市政亮化日常管护费20万元/年,确保市政亮化日常管护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滚存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已终止,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00万元,因机构改革,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2019年4月新增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无预算,所以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部门汇总预算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二级预算单位,不是汇总单位。
十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的原因
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基本支出541.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0.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90万元。因机构改革,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2019年4月新增单位,2019年基本支出无预算,所以2020年基本支出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项目支出770.92万元,因机构改革,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2019年4月新增单位,2019年项目支出无预算,所以2020年项目支出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
十二、镇康县财政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2020年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4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