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镇康县城市管理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研究拟定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
二、依法行使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的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三、承担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相关的行政审批职责。
四、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及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参与全县重大执法行动。负责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
五、承担推进全县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责任。负责依托县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等系统平台,对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工作进行调度、监督、考核和评价。
六、负责拟定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装备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等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周正伟,男,彝族,1982年2月生,在职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高级主办。
周仕华,男,汉族,1974年10月生,在职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大队长、二级主办。
杨文智,男,汉族,1984年5月生,在职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科)
王寅,男,彝族,1982年12月生,在职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办。
韩从丽,女,汉族,1989年1月生,全日制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现任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3个,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
一、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文电、信息、档案、统计、保密、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残联、社区建设、统战及群团等工作。负责组织会务、对外协调联络、接待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等工作。拟订综合行政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经费、财务、装备、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编制财务预决算工作。牵头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分办。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行政审批和监督股。负责临时占道、临时广告、挖掘城市道路等行政许可的受理、勘验、核查、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违规处罚。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 行政执法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贯彻执行行业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安全(消防)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和本部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对一般程序案件的核查管理工作;负责对进入听证程序的组织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卷的审核、评查、监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有关工作;负责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核、业务考核和评比工作;负责执法证件、执法文书的监督管理;负责行政执法业务报表统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核查、上报备案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负责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对接联系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大队。受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开展执法。
(二)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二大队。受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以县自然资源局名义依法行使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日常具体执法业务管理和队伍日常管理工作。
(三)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大队。受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以县林业和草原局名义依法行使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林业和草原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日常具体执法业务管理和队伍日常管理工作。
(四)镇康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负责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全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等平台的指挥调度,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的汇总、分析、分类、处理;负责县级各执法部门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指挥调度,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反馈。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责任主体问题处理情况的分析和评价;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事、部件问题的采集、派遣、置情况跟踪和处理,负责受理 12345、110 等热线、平台转交转办的群众投诉、举报等综合行政执法问题,并进行协调、跟踪、办理;完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