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索引号
zk73/2023-00003
发布机构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10-22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18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4901000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职责;行使城市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二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职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

  三承担园林绿化管理职责;行使绿地占用及树木移栽砍伐管理审批权。

  四负责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管理职责;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职责;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临时占道、临时广告、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处置、挖掘城市道路等许可的受理、勘验、核查、审批和监管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党建为龙头,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创新局面。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廉洁从政管理,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强化, 实现了党建工作与廉政建设双提质。

  2.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管形象。一是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充实执法力量,按照县政府安排,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队员,最终录取20人充实到我局执法一线;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修订和完善《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内部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执法程序规范,构建刚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二是加强城管队伍教育培训。邀请县委党校讲师到我局开展理论学习培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和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系列教育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知晓政策、熟悉法律,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一年来,我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成效显著,相继被国家、省、市、县主流媒体进行多次宣传报道,向广大市民展示了“镇康城管”新形象。

  3.城市管理工作与行政执法取得实效。

  一是城市管理宣传氛围进一步营造。利用宣传专栏、电视、微信平台、宣传车等宣传手段,采取入户宣传、分发宣传资料、网络宣传等方式,深入学校、社区、人群聚集区域等地方,广泛进行“创卫”、“美丽县城”建设、疫情防控、城市管理舆论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使广大市民自觉参与进来。累计发放宣传手册等资料 1万余份,张贴通告200余张。强化城市环境秩序管控力度。通过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开展县城区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南伞河道综合整治、“僵尸车”治理等行动,突出重点、难点问题,对城区主次干道的摊点乱摆、车辆乱放、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渣土泼洒等行为进行规范整治。2020年,累计整治占道经营行为3620余起;制止占道施工117起;规范城市秩序1886件;强化处置疯狗及流浪狗,共批评教育500余人,捕获各类犬只115只;清理违规小广告1939余份;清理违规悬挂布标159余条;全年共查处涉及城市管理的案件213起,罚款金额共计34750元。通过整治,县城区市容市貌秩序持续向好,国家级园林县城形象不断得到提升。

  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执法。完善监督考核及案件抽查机制,特别是对重复投诉案件的抽查与监督,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县城市容环卫保洁作业更加精细。依靠“美丽县城”建设、“创卫”和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行市容保洁常态长效机制。坚持全天12小时、全覆盖式清洗保洁模式,探索建立快速保洁处置机制,推行环卫作业责任制度,主城区清扫保洁实现100%全覆盖。做好环卫清扫工作。每天清扫保洁面积116.32万平方米,日清运垃圾量约60吨。道路清扫、保洁实行定人、定车、定路段,实行“三落实”即路段落实、车辆落实、任务落实。县城区域实行12小时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好南伞河道清理。对南伞河道、南伞河畔公园的垃圾清捞、防洪排涝,清除河道垃圾,确保河流清澈。全年共清理河道垃圾2358袋,约129.55吨;驱逐违规钓鱼行为107人次,为市民提供了干净、安全的休闲娱乐场所。

  三是做好城市公厕管理。严格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原则,重点对县城建成区内18座城市公厕进行精细化管理,实现洗手设施全配套,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方便,截至目前,县城区域共有公共厕所26座,全部达到“三无三有”和“四净三无两通一明”。

  四是县城区城市绿化管护成效显著。按既定方案对县城规划区内1.1万棵行道树进行修剪整型,通过修剪整型,打造了整齐流畅的城市道路绿化景观。通过管养精细化、科学化分类,对县城绿地实施了网格化和分级管理,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定管理标准”。对主要城市道路绿化加强管护,确保城市主干道“一街一景观、一街一特色”的绿化美化效果。对每一条道路的绿化管护都严格把关,基本形成了“步步见绿、路路有景,景随步换、触景生情”的城市道路绿化新格局。开展了“小手牵大手,共享绿色”活动,向身处学校的小市民发放2000余份“爱绿护绿,保护环境”倡议书,收到良好效果。

  五是全面提速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健全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实现“一张表、一个厅、跑一次”,行政审批提速50%以上。疫情防控期间实行行政审批上门服务,创造性开展“立即办、当场办、马上办”审批服务,全年共办理各项行政许可124项。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制度,应收取涉企费用为13.92万元,实收取涉企费用为9.74万元,根据相关政策减免涉企费用为7.18万元。受理12345热线工单按时办理率100%,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4.做实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市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在局班子带领下,全局上下众志成城,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中迅速织密织牢防线,构筑起防控疫情的钢铁长城,全力以赴投身到打赢疫情防控这场战斗中来。按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及疫情防控保平安“三查三清四告知”的统一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采取局班子负总责、各股、室抓具体的齐抓共管工作模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将疫情防控工作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疫情暴发以来,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我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单位、社区及人群聚集场所发放疫情宣传单5万余张/册;车辆巡回播放480辆/次开展播音宣传;采用微信、手机信息进行宣传,点击率达2万余人/次;排查榕苑小区住户80余户;排查外籍车辆46余辆;劝离公共区域聚众娱乐行为38次;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农贸市场疫情管控出动511人/次。通过及时发声和积极行动,回应群众疑惑,最大力度消除民众恐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县委、县政府的有力的措施和坚定的决心,增强全社会打赢疫情防控攻坚的决心和信心。

  5.助推扶贫工作,围绕“实”字抓脱贫攻坚

  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本着帮扶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思路,明确责任领导,抽调专人驻村;确定帮扶责任人,上下联动,确保“一户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在精准帮扶上出实招,在工作推进上下真功,积极开展入户核查、扶贫走访和动态管理等工作。从实做好全面核查,完善相关政策和精准扶贫手册等资料。通过节前慰问、项目扶持、技术指导、政策宣传等多种措施,切实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努力下功夫,做到了扶真贫,真脱贫。

  2020年以来,我局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突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精准”要求,扎实开展忙丙乡马鞍山村的“精准扶贫”帮扶工作。局党组2次专题研究精准扶贫工作并多次下村实地调研,局党支部组织在职党员干部深入马鞍山村开展党员志愿服务、脱贫攻坚普查、挂钩村走访慰问、支部共建等系列活动。通过上党课和农村党员座谈,鼓励农村党员们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以锲而不舍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得到了忙丙乡马鞍山村党组织和村民群众的一致认可,并以优异的工作成效,完成脱贫考核验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449.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9.54万元,占总收入的89.67%,比上年同期增86.29%,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本单位新增政府购买人20人,且本单位所有政府购买人员43人工资下半年开始每人每月增加1605元,故相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149.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33%,比上年同期增100%,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政府购买人员工资由县就业中心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30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9.44万元,占总支出的90.07%,比上年同期增110.71%,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受疫情防控的影响和我县创建爱国卫生县城,公用经费比2019年大;项目支出130.04万元,占总支出的9.93%,比上年同期增100%,主要原因分析:市政亮化和市政基础设施修缮,以及2020年受疫情的影响,拨入疫情防控经费用于疫情防控工作;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9.44万元。与上年同期559.75万元相比增110.71%,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受疫情防控的影响和我县创建爱国卫生县城,公用经费比2019年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9.28万元(其中: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4.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40.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04万元。与上年同期0万元相比增100%,主要原因分析:市政亮化和市政基础设施修缮,以及2020年受疫情的影响,拨入疫情防控经费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8.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70%。与上年同期409.92万元相比增180.14%,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的部分人员保险支出及我县创建爱国卫生县城,环卫工人和环卫工人的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4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2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1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4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3.城乡社区支出1072.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5%。其中:2120101行政运行410.0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62.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44万元、资本性支出中的办公设备购置1.9万元和无形资产购置0.26万元;2120501城乡环境卫生661.97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95.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1.30万元、资本性支出5.0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今年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公务用车的一辆桑塔纳轿车为机构改革划拨入资产,已到达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产生;本单位本年没有发生公务接待,故无公务接待费产生。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同期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无变动;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相比上年同期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相比上年同期无变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公务用车的一辆桑塔纳轿车为机构改革划拨入资产,已到达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产生,本单位本年没有发生公务接待,故无公务接待费产生。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同期0万元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公务用车的一辆桑塔纳轿车为机构改革划拨入资产,已到达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产生;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同期0万元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本年没有发生公务接待,故无公务接待费产生。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年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本单位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0.35万元,与上年同期25.99万元相比增加304.36万元,增长1171.07%,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我县创建爱国卫生县城和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以机关运行经费比2019年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16.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9.86万元,固定资产1295.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5.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67.2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21.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在建工程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无形资产增加0.22万元,其他资产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42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16.10

819.86

1295.85

894.24

127.02

0

274.59

0

0

0.39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绩效表10-12表只有表样,无数据,需单位自行填报)

  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资产处置原值4.20万元执法电瓶车,累计折旧0.82万元,资产处置费用3.38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400734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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