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职权名称职权类型实施依据实施主体1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行政检查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第七十四条:水产养殖中的兽药使用、兽药残留检测和监督管理以及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用药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部门规章:《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7月24日农业部第31号令)第三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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