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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忙丙乡忙丙村金银花加工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忙丙乡人民政府:报来《忙丙乡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忙丙乡忙丙村金银花加工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忙政请〔2024〕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立项批复如下:一、项目的实施,是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能有效优化沿边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布局农产品加工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群众发展问题,加快脱贫群众致富步伐。二、项目可研编制比较规范,研究范围和内容较为全面,符合有关可研的编制规定,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项目代码:2405-530...
日期:2024-07-24文章来源: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浏览:106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军赛民族乡岔路村人居环境提升实施方案的批复军赛民族乡人民政府:报来《军赛民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军赛民族乡岔路村人居环境提升实施方案的函》(军政函〔2024〕20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将该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一、项目的实施,可有效提升红岩自然村人居环境水平,美化村容村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将进一步打造出具有德昂族特色的美丽村庄,传承德昂族文化,维护民族团结,运用好政治协商成果,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对全面开启乡村振兴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项目的实施十分有必要。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规范,方案范围和内容较为全面,...
日期:2024-07-24文章来源: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浏览:76
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镇康县南伞镇白岩村坚果精深加工厂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南伞镇人民政府:报来《南伞镇人民政府关于上报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镇康县南伞镇白岩村坚果精深加工厂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南政请〔2024〕21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将该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一、项目的实施,能有效解决坚果产业加工问题,有效提升人均收入水平,惠及项目区农户11068户44580人,其中脱贫户1060户4246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十分有必要。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规范,...
日期:2024-07-24文章来源: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浏览:160
镇康县农业农村局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工作的公告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就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工作有关要求通告如下:一、本通告所称食用农产品,特指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鲜茶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二、实施主体: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食用农产品收...
日期:2024-07-22文章来源:镇康县农业农村局浏览:120
镇康县卫生健康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处罚类)序号行使主体(责任主体)职权名称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救济途径备注001镇康县卫生健康局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处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同时废止)第五十四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者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予以撤销,三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日期:2024-07-22文章来源:镇康县卫生健康局浏览:5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等规定,现就云南强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公告如下:云南强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924MADELG5R4H,2024年7月17日,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准予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并发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915309242024001,有效期从2024年7月17至2027年7月16日止。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17日
日期:2024-07-17文章来源: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94
根据《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办法》(云政发〔2008〕233号)、《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700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43号)等有关规定,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镇康分公司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证。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一、公示对象基本信息公司名称: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镇康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924MA6NQEKT3Q公司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4-07-15文章来源: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117
日期:2024-07-15文章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浏览:96
李军、周文仙持有坐落位于镇康县南伞镇工业园区康达中缅商贸城别墅区13单元A2-13号,证书号为:云(2022)镇康县不动产权第0001272号不动产权证书,由于当事人保管不善导致该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示遗失。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4年7月15日-2024年8月2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证书。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方式:0883-6632232序号权利人用途权利性质证书号面积(㎡)地址1李军、周文仙...
日期:2024-07-15文章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浏览:119
为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向社会公开选聘镇康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单位。有意向者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到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特此公告。附件:关于公开选聘县政府法律顾问单位的方案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关于公开选聘县政府法律顾问单位的方案一、聘任数量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为镇康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单位。二、聘任条件(一)法律顾问单位聘任条件1.具备法律服务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且具有执业律师不少于3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镇康县域内律师事务所。2.执业信誉良好,5...
日期:2024-07-12文章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497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中心对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镇康公主路分店申请加入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镇康公主路分店地址: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公主路中缅商贸城14幢一单元1楼商铺,营业执照编号:91530924MACUNQGB46,法定代表人:蓝波,企业负责人:闻国勇,质量负责人:杨建林,该零售药店属于连锁药店,现有员工2名(其中:执业药师1名,营业员兼收货员1名),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中心通过药店提交材料及现场审核,审核结果合格,同意加入医疗保...
日期:2024-07-11文章来源:本站原创浏览:123
夏季气温炎热,微生物极易繁殖,是食源性疾患及食物中毒高发期。加之野生菌大量上市,为避免食用有毒有害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升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现发布预警公告如下:一、预防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广大群众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防止...
日期:2024-07-05文章来源: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108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便笺〔2023〕969号)以及《云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自然资源政府公示地价体系构建工作,镇康县开展了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该成果经过意见征询、成果听证、省级和国家级质检,并于2024年4月23日通过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验收。经县政府批准给予公布实施,现将镇康县园地、林地、...
日期:2024-06-26文章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浏览:341
现将2024年6月25日起90日内即将到期采矿权名单公告如下,请矿业权人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许可证号矿山名称采矿权人有效期起有效期止过期状态天数备注C5309242009077120028305镇康水泥建材有限公司南伞帮小底攀花岭水泥用石灰岩矿镇康县水泥建材有限公司2014/9/252024/9/25即将到期90剩余90天
日期:2024-06-25文章来源:镇康县自然资源局浏览:402
一、案件情况:2024年6月7日,我大队接到镇康县人民检察院的检查意见书(镇检刑行意[2024]14号),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陈绍兵等六人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一案过程中发现,陈绍兵还具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遂将陈绍兵该违法行为移送我大队查处。2024年6月7日,当事人陈绍兵到我大队接受调查询问。经调查,当事人陈绍兵受鲁建学邀约,驾驶云SFK557号皮卡车,将陈元雨、贺涛和唐海阳三人运送至德宏州芒市。当日16时36分,在镇康县勐捧镇大湾田王春家饭店被镇康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勐捧中队民警抓获。当事人陈绍兵未...
日期:2024-06-21文章来源:镇康县交通运输局浏览: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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