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开展社会化拥军工作,进一步推动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镇康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镇康县开展社会化拥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拥发〔2023〕3号)要求,镇康县人民医院等35个单位申请作为第一批社会化拥军单位,经规定程序推荐、审核,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镇康县人民医院等35个单位积极拥护党的号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主动为军人军属提供优惠优待服务,拟作为2023年第一批社会化拥军单位,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5日至9月21日)。一、企事业单位(8个):镇康县人民医院、镇康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中国农业银行镇康...
日期:2023-09-14浏览:1765 次
滇公网安备530924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