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镇康县边境区域防控,保障边境地区安全,维护社会秩序,防止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以及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一、管控时间和区域管控时间:2023年11月7日13时至11月30日13时。管控区域:镇康县行政区域全境,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二、管控对象“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的全...
日期:2023-11-08浏览:153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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