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镇康县委办公室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民族团结进步奖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镇办笺〔2025〕233号)文件精神,将对为我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经推荐、初审、复审、征求意见等程序,现对我县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如对拟表彰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
日期:2025-10-17浏览:126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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