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镇康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883-6630600序号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当事人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执法决定执法机构名称决定日期1镇水罚字〔2024〕03号查廷山未经许可从事河道采砂活动案查廷山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四十二条、《云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云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第十三项1.给予当事人1万元(壹万元整)罚款的水行政处罚;2.对所采砂料,平整回填于河湖管理范围内,并对河道开采破坏范围采取补救措施,恢复河道。镇康县...
日期:2024-04-18浏览: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