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民政府 镇康县人民政府

时政要闻
镇康县涉及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整改验收的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5个,已整改完成14个,未整改完成1个。按照《临沧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函》(临环督办字〔2021〕51号)要求,镇康县已完成14个问题的整改自查自验(其中1个已通过市级验收),现将13个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如下:一、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017年以来,党委常务委员会、政府常务会(含滇中新区)传达学习、研究部署国家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八文件”不力。整改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
日期:2023-09-15文章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288
“中秋”“国庆”小长假即将来临,节日期间食品采购、旅游人数及公众聚餐等食品相关消费将明显增多,食品安全风险加大。为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防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镇康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发布预警公告如下,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一、广大群众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二、食用野生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误食剧毒野生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三、不煮食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不食用使用草...
日期:2023-09-15文章来源:镇康县浏览:170
为广泛开展社会化拥军工作,进一步推动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镇康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镇康县开展社会化拥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拥发〔2023〕3号)要求,镇康县人民医院等35个单位申请作为第一批社会化拥军单位,经规定程序推荐、审核,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镇康县人民医院等35个单位积极拥护党的号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主动为军人军属提供优惠优待服务,拟作为2023年第一批社会化拥军单位,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5日至9月21日)。一、企事业单位(8个):镇康县人民医院、镇康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中国农业银行镇康...
日期:2023-09-14文章来源:浏览:319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告诫市民“牢记历史、勿忘国耻、警钟长鸣”,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23年9月18日(九一八事变纪念日)在县城区鸣放防空警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鸣放时间及地点时间:9月18日上午10:00—10:15地点:镇康县城区二、鸣放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紧急警报、解除警报三种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紧急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一声长鸣,连续鸣3分钟。此次鸣放防空警报是依法组织开展的鸣放活动,无...
日期:2023-09-13文章来源:浏览:232
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6月30日,中共镇康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镇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杨新星同志(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于2023年7月24日出具审计报告(镇审委办报〔2023〕1号)。收到审计报告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一、整改工作部署情况接到审计报告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迅速启动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条分析研究,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
日期:2023-09-12文章来源:浏览:827
各酒店宾馆、餐饮、超市等有关行业经营者:我县将于2023年9月24日至10月8日举办2023年中国镇康·缅甸果敢“阿数瑟”山歌会暨友谊运动会,为确保活动期间酒店宾馆、餐饮、超市等行业价格稳定,打造镇康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环境,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对广大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一、要依法经营。各经营者务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二、要合理定价。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切实...
日期:2023-09-08文章来源:浏览:271
根据《临沧市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镇康县总河长令第3号)以及美丽河湖评定相关要求,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单位,对2023年申报的2个县级美丽河湖(南伞河水库至入城口段、勐堆河勐堆街子段)进行县级评定,经过组织专家开展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准入自评:经审核组审核,2个河湖的9项自评内容全部符合准入条件。二、公众评价:向2个拟评美丽河湖沿河湖居民、村级河长等发放调查问卷100份...
日期:2023-09-05文章来源:浏览:213
日期:2023-09-01文章来源:浏览:186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杨文香申请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14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镇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业园区镇康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883-6632148序号权利人(已故)证书号坐落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继承人备注1任建华土地证号:镇国用(2000)字...
日期:2023-08-25文章来源:浏览:195
近期省内食用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频发,根据2023年8月10日下午,省、市进一步加强食物中毒防控工作会议有关要求,为确保我县食品安全,避免食用有毒有害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提升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镇康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食物中毒防控预警公告如下:一、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自己不认识、不熟悉、不常食用或颜色鲜艳的野生菌类。要去除有霉变、发黑、腐烂的野生菌,不将多种野生菌混合加工食用,烹饪时一定要煮熟炒透。吃野生菌时不饮酒。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
日期:2023-08-10文章来源:镇康县浏览:281
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学校食堂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镇康县凤尾中心幼儿园食堂购买使用的茄子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6月16日,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镇康县凤尾中心幼儿园食堂采购使用的茄子(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3-06-16)进行抽样,抽样单编号:SBJ23530000712432402ZX,并委托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检测,经检测,该批次茄子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日期:2023-08-07文章来源: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264
镇康县关于“临沧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县级验收情况的公告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临环保委办发〔2022〕1号)文件指出,我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存在“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河湖‘清四乱’专项排查整治不彻底”两项问题。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我县对存在问题开展积极整改,严把销号关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存在的两项问题于2022年年底完成整改销号并将长期坚持,2023年8月4日,我县组织开展问题整改销号验收工作,现将验收情况公告如下。附件:自查自验情况表(“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河湖‘清四乱’专项排查整治不彻底”两项问题...
日期:2023-08-05文章来源:浏览:216
2023年5月23日15时12分,镇康县南伞光华保洁服务部,在镇康县南伞镇实施城镇地下污水管网清理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人员淹溺事故,导致1名作业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试行)有关规定。2023年5月24日,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副县长杨学能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忙丙乡政府、南伞镇政府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伞光华保洁服务部“5·23”地下污水管网清理作...
日期:2023-08-03文章来源:镇康县应急管理局浏览: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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