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民政府 镇康县人民政府

时政要闻
全县市民朋友们:根据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要求,镇康县医疗保障局起草了《镇康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确保内容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行性,请全县市民朋友们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方案内容。请于2025年6月29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zkxybj@126.com,联系人:杨建,联系电话:14769087274。镇康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控机制,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患者有序就...
日期:2025-06-23来源:县医疗保障局浏览:642 次
镇康弘达医院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违约案一、案件基本情况2025年3月31日,县医疗保障局联合县委巡察组对镇康弘达医院前期对照自查负面清单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发现未按要求完成自查。镇康弘达医院在开展诊疗服务时,存在对无指征的患者进行“血清α-L-岩藻糖苷酶测定”项目的违规行为,并将涉及9名住院参保人员的检测费用上传至医保系统结算。二、违法事实认定依据《2025年度临沧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镇康弘达医院违反了第十七条及第七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乙方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和重症监护病房收治标准;药品法定适应症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范围的。三、处理决定根据...
日期:2025-06-19来源:县医疗保障局浏览:881 次
凤尾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注销公告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凤尾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凤尾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注销后,由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请有异议的相关债权债务人自2024年12月24日起30日内反馈。特此公告。事业单位:凤尾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权利义务承接单位: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举办单位: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穆丽联系电话:0883-6621225
日期:2025-06-19来源:凤尾镇浏览:240 次
凤尾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注销登记公告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凤尾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凤尾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注销后,由凤尾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请有异议的相关债权债务人自2025年5月18日(公告发布日期)起30日内反馈。特此公告。事业单位:凤尾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权利义务承接单位:凤尾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举办单位:镇康县凤尾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周羽联系电话:0883-6621225
日期:2025-06-19来源:凤尾镇浏览:251 次
“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期,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对推动镇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为广泛汇集民智、凝聚共识,切实把社会期盼和群众智慧充分吸收到我县“十五五”规划编制中,特开展“我为镇康‘十五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镇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活动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止。二、征集内容邀请广大公众围绕充分发挥镇康优势,更好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
日期:2025-06-19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286 次
近日,五届临沧市委第十三轮巡察部门动员部署全部完成。市委第一至第九巡察组将分别对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委办、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审计局、市统计局6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临翔区邦东乡、云县爱华镇、凤庆县鲁史镇、永德县大山乡、镇康县木场乡、耿马县耿马镇、沧源县岩帅镇、双江县沙河乡8个乡(镇)开展提级巡察“回头看”,本轮巡察将持续35天左右。在各单位动员会上,市委各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性制度安排。本次市委安排对以上6个市直单位及8个乡(镇)党组织开展巡察,是...
日期:2025-06-14来源:木场乡浏览:224 次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一至第九巡察组定于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7月16日对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委办、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审计局、市统计局6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临翔区邦东乡、云县爱华镇、凤庆县鲁史镇、永德县大山乡、镇康县木场乡、耿马县耿马镇、沧源县岩帅镇、双江县沙河乡8个乡镇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回头看”。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
日期:2025-06-14来源:木场乡浏览:424 次
告为切实维护河道生态安全,坚决遏制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全面守护好镇康县的绿水青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严厉打击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明确河道采砂许可制度(一)河道砂石属于国家矿产资源,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进行采砂活动。(二)河道采砂必须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及许可制度,取得合法有效的采砂许可证后,按照规定的采砂范围、作业方式、开采深度、开采量等要求进行采砂作业。二、...
日期:2025-05-21来源:县水务局浏览:572 次
为全面规范全县医疗保障领域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全县医疗保障领域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线索征集范围(一)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者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二)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
日期:2025-05-21来源:县医疗保障局浏览:460 次
近期,镇康边境管理大队清理了一批因所有人无法通知或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涉案车辆,其中汽车17辆、摩托车10辆。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等规定,对上述涉案财物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六个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请权利人或权利人指定委托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财物所有权证明到镇康边境管理大队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依法处置,并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883—2685805,联系人:赵警官或沈警官,地址:云南省临...
日期:2025-05-21来源:县政府办公室浏览:586 次
根据《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有关事项的函》(沪合组办〔2025〕4号)、《中共临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上海援滇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临农组办发〔2025〕7号)、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的通知(临财农发〔2025〕2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帮扶项目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帮扶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5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上海市对口帮...
日期:2025-05-20来源:县农业农村局浏览:601 次
根据《关于县委组织部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要求,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察等程序,拟录用以下人员为镇康县委组织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一、拟录用人员名单罗红桃,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岗(离退休干部工作者)。二、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5月19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三、受理方式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镇康县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具体事实和线索,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0883-6630178。中共镇康县...
日期:2025-05-19来源:县委组织部浏览:629 次
为深入推进镇康县矿产资源管理领域作风建设,严厉打击腐败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生态环境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矿产资源管理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线索范围(一)非法开采相关行为。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等合法手续,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行为;以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等名义掩盖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在各类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交通要道沿线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二)违规审批与监管不力。在矿产资源审批、项目审核、权证办理等环节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权钱交易等行为;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监管不到位,对...
日期:2025-05-15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485 次
各相关单位、商户:为有效预防因恶劣天气致使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出现脱落、倒塌等安全事故,切实强化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力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整洁美观的城市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在县城规划区内开展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排查整治范围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户外广告设施,涵盖楼顶广告、墙体广告、立杆广告、灯箱广告、电子显示屏广告等各类同类型户外广告设施;以及各类门店招牌,涵盖商铺、企业、单位等...
日期:2025-05-12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浏览:604 次
各相关单位、商户:为有效预防因恶劣天气致使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出现脱落、倒塌等安全事故,切实强化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力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整洁美观的城市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镇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在县城规划区内开展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排查整治范围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户外广告设施,涵盖楼顶广告、墙体广告、立杆广告、灯箱广告、电子显示屏广告等各类同类型户外广告设施;以及各类门店招牌,涵盖商铺、企业、单位等...
日期:2025-05-12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浏览:20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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