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木场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木场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注销后,由木场乡人民政府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相关业务由木场乡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承接。请有异议的相关债权债务人自2025年9月5日(公告发布日期)起30日内反馈。特此公告。事业单位:木场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权利义务承接单位:木场乡人民政府举办单位:镇康县木场乡人民政府联系人:秧银锦联系电话:0883-3060550
日期:2025-09-05浏览:125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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