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号)、《临沧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云南省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的通知》(临水保办字〔2024〕8号)要求,镇康县组织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现将划定成果公告如下: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涉及全县7个乡(镇),划定面积54578.77公顷,图斑1285个,主要分布在禁止开垦坡度...
日期:2025-12-25浏览:78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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