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繁荣县域经济、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城市“烟火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规范县城区地摊经济市场经营秩序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为支持广大经营户发展,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前提下,允许符合地摊经济管理规定的经营户,在划定的经营区域和规定时段内规范摆摊经营。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允许,在划定的地摊经济经营区域外,擅自摆摊经...
日期:2025-08-25浏览:426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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